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东港街道安康、莲安、中昌、灵秀、兴普、和津和文康7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1年12 月24 日,区委巡察组向东港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东港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巡察反馈后,街道党工委迅速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管工作职责,归集、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落实责任到人。街道党工委书记多次主持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街道纪工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狠抓督促落实。街道党工委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动态管理,紧盯措施抓落实,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 1件、了结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5人,并发放橙色监督预警卡14张;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3张;新建各类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督促灵秀社区、和津社区在第一时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灵秀社区已在乐业菜场对面的步行街新增一个“三务”公开栏,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更新;和津社区已将近期需要公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二)强化检查推动面上整改。街道纪工委、组织、社事等部门联动,对各社区“三务”公开栏规范设置、“三务”规范公开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督促解决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栏内容破损等13个问题。
(三)充分发挥网格工作优势。街道网格团队成员加强网格走访和政策宣传,2022年以来,网格团队成员开展集中走访服务17次,专职网格员及时收集疫情防控、城市管理等各类热点问题,并有效解决。
二、关于“落实区委“幸福社区”创建等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逢五进格”制度。街道积极开展每周五的“逢五进格”工作,加强对网格内居民的走访,及时对社区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商讨、集中解决。
(二)强化工作业务培训。由街道各科室对社区工作人员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如2022年2月,街道社事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针对退役军人事务、低保低边、民政救助等各类政策条款进行了解读学习,并对下步工作要求和任务进行布置。
(三)针对“中昌社区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相关政策不熟悉”问题,街道纪工委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并就低保低边相关政策对其进行单独培训指导。
三、关于“社区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各类制度,努力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积极督促整改,提升服务意识。整改期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形式对7个城市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展督查指导,不断提升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三)针对“莲安社区对居民户口误迁,导致该居民独生子女奖特扶政策少享一年”问题,街道纪工委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属实,已督促莲安社区对该问题进行了纠正,目前该居民已正常享受独生子女奖特扶政策。
四、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社区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决策机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提高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自觉性。
(二)2021年12月,街道组织人员对社区各类会议记录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议事流程、规则,确保记录整洁、规范、要素齐全。
(三)关于“6个城市社区(除文康社区)“三重一大”事项事先未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决议”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党建工作等问题,街道纪工委对灵秀社区、和津社区主要负责人,以及原莲安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对安康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对中昌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五、关于“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街道近3年下拨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各类资金43项,目前已使用30项,剩下13项已明确使用计划,逐项销号。
(二)加强对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做到专款专用,明确所属社区必须对下拨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实地察看验收。
(三)实行下拨专项资金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送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进度,街道财政办加强对资金后续核销的审核把关。
(四)街道纪工委根据核实情况,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监管、工作上存在漏洞的灵秀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东港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登记的范围、方式,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严格固定资产处置。
(二)督促7个城市社区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已经完成固定资产盘点登记,并对大型固定资产做好拍照留底的电子台账,新购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入账。对于长期不能使用或者报废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经社区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社区两委会讨论通过后,对该资产进行清理,注销原值和卡片,并做账务处理。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党员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批驳不够有力”问题,对街道所辖的14个村、社区开展指导督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村、社区干部目标管理、年终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党建引领,通过党员固定日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及时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一周小书包”活动,抓好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完善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能力。
八、关于“部分社区备用金提取额度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和津社区实际现金备用金为1万元,不符合‘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问题,街道对其进行了规范,同时开通账户变动提醒,关联街道财务会计加强监督。同时对各城市社区的备用金和库存现金情况进行了清查。
九、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改完善《东港街道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付必须通过转账结算”的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均通过银行转账。实行资金支付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资金支付对象与合同、发票及文件规定相符。
(二)强化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组织村、社区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规范款项支取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组织各社区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抓好整改。
十、关于“部分社区应收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核查整改“和津社区原出纳借款挂帐仍未收回”问题,对7个社区近3年未收回的应收款进行梳理,共梳理出3笔,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款项的财务处理。街道纪工委对和津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对各社区应收款科目的审核,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街道财政办每年年底对社区的应收款科目进行梳理及风险评估,及时提醒各社区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各社区近3年未动用过的专项资金进行排查,要求各社区做好未使用原因的情况说明,并上报资金使用计划,规范做好资金使用。
(二)建立专项资金审核监管机制,严格专项资金申报,做好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三)针对“安康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学校考核奖励经费使用率低”的问题,督促指导安康社区制定工作经费使用计划。
十二、关于“物资采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东港街道财产、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物品申请、采购流程,强化采购物品比价、审批程序,做到货比三家,确保采购物品的价格和质量优势。
十三、关于“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东港街道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落实“五议两公开”,严格报销程序,加强对入账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核把关。
(二)针对“莲安社区未取得个税发票就直接报销”问题,街道纪工委根据核实的的报销附件不全问题,对社区报账员、街道财政办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十四、关于“部分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守各级财政制度,按照《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夜餐费和生育津贴支出。
(二)对街道7个社区2021年度的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建立加班报备微信群,督促各社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机关、村社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落实加班审批、报备、发放公示等程序。
(三)对“兴普社区加班夜餐费发放远高于其他社区,存在多发、重发情况”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问题,对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社区班子成员给予诫勉谈话、2名社区财务工作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市、区各级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工程项目的审查,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大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将招投标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强化对招投标信息的审核力度,期间抽查了2021年以来的2个邀请招标项目和2个直接发包项目,未发现违规问题。
(二)建立村(社)级小微工程咨询指导团队,根据有关村(社)小微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提供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编制咨询指导,促进村级小微工程实施规范化。
(三)对“灵秀社区工程拆分”问题和“安康社区未经街道招投标,直接发包”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结合个别工程违反招投标程序、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问题对灵秀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安康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六、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东港街道招标投标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的监管,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和资金支付,对金额达到招标额度的项目,严格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并加强对工程施工和工程完工验收的管理。
(二)严格执行《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加强小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小微工程备案制。开展村级工程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南岙村大观路涵管工程因工程量变动问题,并对南岙村一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针对莲安社区部分工程附件不全、项目手续不规范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问题,对原莲安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对文康社区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拆包、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支付不规范等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问题,对文康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工程项目决议不规范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社区的工作指导。要求各社区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统一规范会议记录格式,真实、详尽、完整的反映议事决策过程。同时,不定期开展了“回头看”,加强动态检查,进一步推动会议记录规范化。
(二)结合“工程会议纪要不规范”问题,对和津社区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十八、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开展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和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工作,严格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会议记录,发挥好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中的引领作用。
(二)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街道党工委书记与14个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针对“莲安社区2016-2019年党委会会议记录部分缺失”问题,对莲安社区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
十九、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党建业务指导。2022年1月街道对社区下属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会议概念不清、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并督促社区加强企业退休党员教育管理。
(二)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街道年度考核,指导督促各社区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党员先锋指数测评。
二十、关于“部分社区党务工作记载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街道对社区党务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开展了面对面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意识。开展7个城市社区党务工作记载册问题的自查自纠,督促各社区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定期对各个支部的记录情况进行抽查,杜绝问题防弹。
(二)针对“支委会记录中主持人、记录人及地点等信息全部空白”问题,对中昌社区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
二十一、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明确村、社区书记每年必须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将村、社区每年的廉政谈心谈话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指标。
(二)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定期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每月的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例会上向街道纪工委进行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街道纪工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
二十二、关于“述职述廉报告廉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21年的村、社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回头看”,督促各社区对述廉不到位的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在2021年12月底进行的村、社区综合考评中,将各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述职纳入考核流程,完善综合考评中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二十三、关于“党员管理和教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最美“银领先锋”评选推荐活动,通过评优评先调动和激励更多退休老党员发挥正能量,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当担作为。
(二)组织号召各小区兼合式党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将党员编入门岗执勤、防疫“最小单元”“五包一”志愿者等方式,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通报。2022年以来,街道纪工委已处理违纪党员7名,并将全部处分决定反馈给各相关支部,要求在支部内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下一步,东港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压实 “两个责任”,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四责协同”。紧紧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扭住抓班子带队伍这个关键持续发力,坚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抓好后续整改,持续用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持续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持续深挖问题病灶,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三是坚持抓长抓常,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常”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严格制度管理,重新梳理管理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进街道工作上新台阶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90077,邮寄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康腾路36号东港街道党建办(纪工委),电子邮箱:934495643@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 年 5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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