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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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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东港街道党工委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5/17 16:52:07     点击量:96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东港街道安康、莲安、中昌、灵秀、兴普、和津和文康7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1年12 月24 日,区委巡察组向东港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东港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巡察反馈后,街道党工委迅速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管工作职责,归集、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落实责任到人。街道党工委书记多次主持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街道纪工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狠抓督促落实。街道党工委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动态管理,紧盯措施抓落实,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 1件、了结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5人,并发放橙色监督预警卡14张;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3张;新建各类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督促灵秀社区、和津社区在第一时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灵秀社区已在乐业菜场对面的步行街新增一个“三务”公开栏,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更新;和津社区已将近期需要公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二)强化检查推动面上整改。街道纪工委、组织、社事等部门联动,对各社区“三务”公开栏规范设置、“三务”规范公开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督促解决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栏内容破损等13个问题。

        (三)充分发挥网格工作优势。街道网格团队成员加强网格走访和政策宣传,2022年以来,网格团队成员开展集中走访服务17次,专职网格员及时收集疫情防控、城市管理等各类热点问题,并有效解决。

         二、关于“落实区委“幸福社区”创建等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逢五进格”制度。街道积极开展每周五的“逢五进格”工作,加强对网格内居民的走访,及时对社区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商讨、集中解决。

        (二)强化工作业务培训。由街道各科室对社区工作人员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如2022年2月,街道社事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针对退役军人事务、低保低边、民政救助等各类政策条款进行了解读学习,并对下步工作要求和任务进行布置。

        (三)针对“中昌社区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相关政策不熟悉”问题,街道纪工委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并就低保低边相关政策对其进行单独培训指导。

        三、关于“社区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各类制度,努力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积极督促整改,提升服务意识。整改期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形式对7个城市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展督查指导,不断提升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三)针对“莲安社区对居民户口误迁,导致该居民独生子女奖特扶政策少享一年”问题,街道纪工委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属实,已督促莲安社区对该问题进行了纠正,目前该居民已正常享受独生子女奖特扶政策。

        四、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社区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决策机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提高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自觉性。

        (二)2021年12月,街道组织人员对社区各类会议记录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议事流程、规则,确保记录整洁、规范、要素齐全。

        (三)关于“6个城市社区(除文康社区)“三重一大”事项事先未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决议”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党建工作等问题,街道纪工委对灵秀社区、和津社区主要负责人,以及原莲安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对安康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对中昌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五、关于“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街道近3年下拨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各类资金43项,目前已使用30项,剩下13项已明确使用计划,逐项销号。

        (二)加强对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做到专款专用,明确所属社区必须对下拨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实地察看验收。

        (三)实行下拨专项资金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送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进度,街道财政办加强对资金后续核销的审核把关。

        (四)街道纪工委根据核实情况,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监管、工作上存在漏洞的灵秀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东港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登记的范围、方式,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严格固定资产处置。

        (二)督促7个城市社区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已经完成固定资产盘点登记,并对大型固定资产做好拍照留底的电子台账,新购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入账。对于长期不能使用或者报废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经社区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社区两委会讨论通过后,对该资产进行清理,注销原值和卡片,并做账务处理。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党员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批驳不够有力”问题,对街道所辖的14个村、社区开展指导督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村、社区干部目标管理、年终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党建引领,通过党员固定日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及时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一周小书包”活动,抓好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完善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能力。

        八、关于“部分社区备用金提取额度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和津社区实际现金备用金为1万元,不符合‘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问题,街道对其进行了规范,同时开通账户变动提醒,关联街道财务会计加强监督。同时对各城市社区的备用金和库存现金情况进行了清查。

        九、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改完善《东港街道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付必须通过转账结算”的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均通过银行转账。实行资金支付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资金支付对象与合同、发票及文件规定相符。

        (二)强化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组织村、社区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规范款项支取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组织各社区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抓好整改。

        十、关于“部分社区应收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核查整改“和津社区原出纳借款挂帐仍未收回”问题,对7个社区近3年未收回的应收款进行梳理,共梳理出3笔,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款项的财务处理。街道纪工委对和津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对各社区应收款科目的审核,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街道财政办每年年底对社区的应收款科目进行梳理及风险评估,及时提醒各社区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各社区近3年未动用过的专项资金进行排查,要求各社区做好未使用原因的情况说明,并上报资金使用计划,规范做好资金使用。

        (二)建立专项资金审核监管机制,严格专项资金申报,做好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三)针对“安康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学校考核奖励经费使用率低”的问题,督促指导安康社区制定工作经费使用计划。

        十二、关于“物资采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东港街道财产、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物品申请、采购流程,强化采购物品比价、审批程序,做到货比三家,确保采购物品的价格和质量优势。

        十三、关于“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东港街道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落实“五议两公开”,严格报销程序,加强对入账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核把关。

        (二)针对“莲安社区未取得个税发票就直接报销”问题,街道纪工委根据核实的的报销附件不全问题,对社区报账员、街道财政办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十四、关于“部分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守各级财政制度,按照《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夜餐费和生育津贴支出。

        (二)对街道7个社区2021年度的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建立加班报备微信群,督促各社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机关、村社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落实加班审批、报备、发放公示等程序。

        (三)对“兴普社区加班夜餐费发放远高于其他社区,存在多发、重发情况”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问题,对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社区班子成员给予诫勉谈话、2名社区财务工作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市、区各级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工程项目的审查,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大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将招投标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强化对招投标信息的审核力度,期间抽查了2021年以来的2个邀请招标项目和2个直接发包项目,未发现违规问题。

        (二)建立村(社)级小微工程咨询指导团队,根据有关村(社)小微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提供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编制咨询指导,促进村级小微工程实施规范化。

        (三)对“灵秀社区工程拆分”问题和“安康社区未经街道招投标,直接发包”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结合个别工程违反招投标程序、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问题对灵秀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安康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六、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东港街道招标投标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的监管,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和资金支付,对金额达到招标额度的项目,严格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并加强对工程施工和工程完工验收的管理。

        (二)严格执行《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加强小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小微工程备案制。开展村级工程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南岙村大观路涵管工程因工程量变动问题,并对南岙村一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针对莲安社区部分工程附件不全、项目手续不规范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问题,对原莲安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对文康社区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拆包、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支付不规范等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问题,对文康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工程项目决议不规范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社区的工作指导。要求各社区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统一规范会议记录格式,真实、详尽、完整的反映议事决策过程。同时,不定期开展了“回头看”,加强动态检查,进一步推动会议记录规范化。

        (二)结合“工程会议纪要不规范”问题,对和津社区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十八、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开展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和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工作,严格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会议记录,发挥好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中的引领作用。

        (二)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街道党工委书记与14个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针对“莲安社区2016-2019年党委会会议记录部分缺失”问题,对莲安社区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

        十九、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党建业务指导。2022年1月街道对社区下属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会议概念不清、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并督促社区加强企业退休党员教育管理。

        (二)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街道年度考核,指导督促各社区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党员先锋指数测评。

        二十、关于“部分社区党务工作记载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街道对社区党务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开展了面对面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意识。开展7个城市社区党务工作记载册问题的自查自纠,督促各社区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定期对各个支部的记录情况进行抽查,杜绝问题防弹。

        (二)针对“支委会记录中主持人、记录人及地点等信息全部空白”问题,对中昌社区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

        二十一、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明确村、社区书记每年必须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将村、社区每年的廉政谈心谈话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指标。

        (二)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定期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每月的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例会上向街道纪工委进行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街道纪工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

        二十二、关于“述职述廉报告廉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21年的村、社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回头看”,督促各社区对述廉不到位的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在2021年12月底进行的村、社区综合考评中,将各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述职纳入考核流程,完善综合考评中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二十三、关于“党员管理和教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最美“银领先锋”评选推荐活动,通过评优评先调动和激励更多退休老党员发挥正能量,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当担作为。

        (二)组织号召各小区兼合式党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将党员编入门岗执勤、防疫“最小单元”“五包一”志愿者等方式,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通报。2022年以来,街道纪工委已处理违纪党员7名,并将全部处分决定反馈给各相关支部,要求在支部内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下一步,东港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压实 “两个责任”,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四责协同”。紧紧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扭住抓班子带队伍这个关键持续发力,坚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抓好后续整改,持续用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持续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持续深挖问题病灶,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三是坚持抓长抓常,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常”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严格制度管理,重新梳理管理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进街道工作上新台阶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90077,邮寄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康腾路36号东港街道党建办(纪工委),电子邮箱:934495643@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 年 5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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