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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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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4/24 15:40:22     点击量:106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办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刻把握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区委办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入整改。区委办室务会议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部署具体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二是细化明确整改任务。区委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订出台《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3方面10大点22个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每一项都提出了整改举措,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科室,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同时,坚持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推动形成管长远的长效机制。三是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整改任务项目化管理制度,始终将整改成效放在首位,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各责任科室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部署,落实解决措施,杜绝问题反弹、反复整改。

        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10大点2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建立完善了10项长效管理机制。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对工作违规的,提醒谈话2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2人。

        一、关于“参谋智库作用发挥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快提升参谋辅政水平,参与制定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新阶段新定位,协助区委谋划提出现代化新普陀建设总目标,以及打造“现代海洋产业新高地、现代品质海岛大花园、现代社会治理新样板”新发展定位;深入调研我区社会组织现状,撰写《普陀:一场“变革”之后》署名文章,于《了望周刊》及新华社客户端刊发;组织征集30余个2022年度区重点调研课题,确定区领导牵头重点课题22个;参与审议今年市两会代表发言,提出相关建议20余条。同时,积极开展交流挂职,引进区委党校95后年轻干部1名。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短板,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大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力度,始终紧盯73个半年度进展偏慢的重点任务,联合纪委、政府办、发改等部门深入项目一线实地开展综合性督查31家次,梳理通报问题86个,提出督查建议和措施86条。对《今日聚焦》《新区聚焦》等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并进行年终汇总,根据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直接在结果中扣分运用。

        (二)完善跟踪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定期梳理通报“三件大事”“六个一百”“五大会战”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展板形式晾晒月度考评结果。创新提出红黑榜制度,每月警示6-8个推进缓慢、进度滞后的重点任务,已发送督查情况告知单19份。

        (三)充分运用机制化方法和数字化手段,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强化问题管控主动意识,进一步加强巡视、审计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督查力度,推动实现问题整改可视化、可量化、可考核。截至目前,建立部门全量库数69个,全量问题库共计问题377个,推进省市区三级问题整改135个,完成整改73个,我区最新一轮管控力指数92.65分,列四县区第一。

        三、关于“对基层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保密工作指导覆盖面不够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紧急信息工作相关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应急处突操作指南、省市相关培训会议等精神要领,对标突发事件信息分类分级报送标准,形成逐级上报、上下贯通的规范报送体系。

        (二)结合海上事件类紧急信息发生频率高的实际,组建由各涉海涉渔乡镇、海洋渔业、海事、港航、公安、消防等单位组成的浙政钉“海上安全处置群”。按照省委、市委对应急处突平台单轨运行的要求,分层分类对平台应用单位进行培训部署,下发突发事件信息分类分级报送标准,对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属单位、乡镇街道开展操作培训会议,实现全区紧急信息上报、处理、触发各环节“应急处突”应用全贯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浙政钉线上培训20余次,开展线下培训5次。

        (三)加强保密工作指导。用心做好区级培训,继续坚持“送教上门”,选派业务骨干为各单位针对性授课,提升全区保密干部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专心做好“以查代训”,对全区12家重点单位开展保密抽查检查,在检查同时现场讲解、以案说法,强化宣传培训效果。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发动相关单位订阅《保密工作》杂志,订阅量位居全市前列,并做好学刊用刊督促推动工作。

        四、关于2017年至2019年,区委办有4名工作人员调入,未经集体讨论;2016年至2018年,区委办(督考办、史志办)有26项5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问题

        进一步明确人员调入、大额资金使用规范流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办人员调入、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提交室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形成工作台账。

        五、关于区信访局2018年至2019年有两笔2万元以上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信访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相关人员再次对《普陀区信访局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进行系统学习,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由局班子会议讨论支出的规定。同时,对区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

        六、关于2019年7月1日区台办同意舟山市宝岛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减免装修期间台胞站附属大楼停业房租租金减免1万元未经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台办重新出台内部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人员调入、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如在沈家门台胞站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中,自2021年10月自主招投标至12月底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到位,形成3次会议记录。

        七、关于“构建‘大信访’格局的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三服务”工作,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到路下沙等基层一线调研指导信访工作。

        (二)加强与部门和镇街道的沟通交流,对一些职能部门职责尚不明确的内容,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或协调会议,确定事权单位,确保信访件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两次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积案化解工作;召集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区文广旅体局和区市场监管分局,对OK厅扰民信访事项进行商讨,部署开展五部门联合检查行动。

        (三)加强宣传培训,先后召开全区接访业务培训会、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会议和“信访问题清单”业务培训会,稳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加快构建形成“大信访”格局。

        八、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办公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网上学习,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定出台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活动,不断拓宽学习渠道,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先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区信访局召开专题会议,相关负责人对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做出检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九、关于“主动下基层调研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改进调研作风。区政研中心先后走访调研六横、展茅、虾峙、蚂蚁等海岛10次以上,走访纪组宣统、政法系统、区属单位、国企公司等单位10次以上,形成相关调研成果20余篇。带领年轻干部深入岱山、六横、虾峙、白沙、蚂蚁等海岛5次。

        十、关于“深化全区党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党务公开目录的公开内容、范围、时间、形式;督促下级党组织依据工作实际拟定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科学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按时报备;对下级党组织上报的党务公开目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催办修改;谋划建设党务公开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切实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实地调研走访,先后调研了区委宣传部等区属部门以及展茅街道等基层一线,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问题整改以来,共完成全区67个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工作。

        十一、关于“个别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醒区台办在热情接待台胞的同时务必发扬务实朴素的优良传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事件地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商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明确严格依据公函、电话函做好接待工作,接待审批单由“两办”副主任以上领导审批后执行,并从严根据接待流程规范做好每一次接待保障工作。同时,对接待中心1名负责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

        十三、关于“差旅费、讲课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明确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等由出差人本人填写,严禁由报帐员代签。针对支付商务英语培训讲课费报销单据为自制报销凭证,未取得正式发票这一情况,规定讲课费支付必须凭正式劳务发票,不得以自制的报销单予以报销,否则将不予报销。同时,结合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对1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个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新修订沈家门台胞站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各个环节规范到位。同时,结合“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和“个别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对区台办1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区委办室务会议2020年仅有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一把手’未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以室务会议上廉政讲话代替,谈心谈话不深入、形式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严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区委办室务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季度按计划召开。区委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上好新春廉政第一课。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零容忍》和《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警示教育片,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谈心谈话和思想教育,杜绝和预防廉政风险的发生。办公室内部督查小组切实发挥“啄木鸟”自查作用,开展办公室电脑自查促作风、工作效能检查等活动3次,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持续保持办公室干部队伍的良好工作风貌。

        十六、关于“区台办2017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018年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等三个报告内容类同,且未开展单位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台办对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撰写工作报告的同志进行提醒,对公务接待、财会等存在廉政风险岗位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

        十七、关于“党总支牵头抓总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总支的牵头抓总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带业务,研究制定科室年度工作小目标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研究。凡涉及重要工作、重大任务等内容,均提交室务会议专题研究,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总支凝聚力、战斗力。

        十八、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办机关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以凝聚向心力为根本,合理安排党组织学习时间,进一步丰富党日活动载体,党员参与率较整改前提高15%左右。区信访局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计划以及全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党日活动。区台办支部根据客观实际,灵活开展党支部活动,针对个人情况不同,合理安排退休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或上门走访带去学习资料,或电话传达学习精神,确保退休老党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年1到2次现场参加支部活动。

        十九、关于“党务工作记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信访局支部第一时间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相关工作要求,对相关同志在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提醒,并对其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台账记载规范标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规范做好台账收集工作。区台办支部及时开展自查,按照党务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进一步规范齐全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关于“干部提任程序存在瑕疵”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对人事干部进行业务指导,已对相关同志考察材料的个人工作表现部分作了重新表述,更全面、准确的反映该同志情况。同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执行,对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

        二十一、关于“任前公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人事任免公示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秘书科(人事教育科)对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将严格按组织部门有关规定,公示期为5天(双休日除外),公示期严格按公示发布的第二天算起,落款时间为公示前一天。区信访局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干部认真学习《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严格执行干部任免规范程序。

        二十二、关于“全程纪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负责干部提拔考察全程纪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流程再教育,对干部提拔考察全流程进行再规范,确保秘书科(人事教育科)对考察对象民主测评表汇总表按实体现评价票数,而非只体现发出、收回及有效票票数;谈话记录和考察材料由2名及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而非考察组成员签字为打印格式。

        下一步,区委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推进后续整改。坚决克服闯关松劲思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根,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营造良好生态。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促发展、优服务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变为高质量做好“三服务”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把区委办建成区委放心、基层信赖的强大“中枢”,成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坚强“前哨后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12221;邮政信箱: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qwb@bzadlt.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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