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政府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 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政府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政府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政府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了逐项研究部署。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周报制度,推动全办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最大整改合力,雷厉风行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走向深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巩固推进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严格落实任务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成熟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政府办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谈话提醒2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2张,新建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11月以来,区政府办党组先后多次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深改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精神。制定完成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规定每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一次。
(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立足普陀发展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共同富裕普陀方案、“十四五”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等研讨调研,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
(三)推动形成“区长创新课堂”机制,并落实区政府办班子成员参加。2021年以来,围绕“奋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新基建”等主题开展区长创新课堂9次,进一步拓宽了班子视野,明晰了干事创业的方向。
二、关于“服务保障能力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足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话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提出具体务实管用的对策和建议。
(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研系统性、深层次问题,扎实开展“三服务”、助企开门红等活动。聚焦民生堵点难点痛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增强服务决策能力。2021年以来累计走访服务对象293次,共计解决问题186个。
三、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区政府办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做到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三)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累计发布周报48次,各类信息5000多条,累计点击阅读量900多万。
四、关于“督查督办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紧盯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全年累计下发各类通报文件22件。
(二)牵头推动“重大督查问题清单”“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等应用正式上线,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参与,致力打通“线上”“线下”交互模式,以数字化建设推动督查机制创新,健全“清单+闭环”全过程督查工作机制。其中“重大督查问题清单”首批下发的10个问题,均已按期整改销号。
(三)充分利用“政府重点工作督办”应用系统,落实专人专职负责催办、核查,确保任务分解落实到位。2021年督办事项148条,除部分内容需长期推进、施行半月或月度跟进外,其余均已办结销号。
五、关于“数字化改革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体系,累计归集、清洗区级数据4400万余条,承接省回流数据1860万余条,开发数据接口113个,有效支撑幸福云家等应用,接口累计调用量达121万次;升级迭代主题库和数据仓,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平台对五大领域多跨场景的支撑作用。
(二)积极落实数字化改革向上对接机制;提前启动2022年应用谋划,做好项目储备。高质量谋划具有海岛特色的应用场景,数字政府系统完成三张清单梳理9条。开展第一轮2022年重点应用建设情况摸排工作,初步确定5个应用进入2022年数字政府应用建设清单。
(三)邀请专家对15个新建项目进行必要性审核。支撑数字化改革应用综合集成、统一部署、全区共用,累计支撑门户上线特色应用20个,浙里办上线13个应用,浙政钉上线12个应用。
六、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工作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党组全年学习计划中明确每年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解读相关法律知识。
(二)强化合同管理的考核监督,结合《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公开区内行政机关逾期未整改合同目录,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依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要求,继续保持政府法律顾问区、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督促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
七、关于“创新开展外事专项工作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持与蚂蚁岛管委会等单位沟通交流,做好对外地方形象标志等英文翻译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升普陀国际形象规范水平。
(二)建设外语人才队伍,组织外语人才开展线上交流,加强日常联系和日常学习,互学互助,不断提升外语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科室内部业务学习,开展业务交流分享会。
八、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各单位投入精干力量做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网普陀站、政务新媒体、投诉咨询平台等信息更新和运维保障;每周发布日常监测问题结果,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每月通报,2021年累计发布通报10期。
(二)2021年发布各类计划总结和规划信息70条;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意见征集和反馈,到文件和政策解读发布,规范到位,及时完备。2021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均已落实征集、反馈、解读等工作要求。
九、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的项目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及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做好大额资金支付前提醒、审核工作,认真核对相关经费上会记录,对无上会记录的大额资金不予受理支出。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成固定资产数量、金额统计核准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并通过区财政局审核。
(二)固定资产采购环节实行“申报、审定、采购、领购、保管、报损”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和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权限,清理处置了一批无法正常使用的报废资产。
十一、关于“对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浙财采〔2021〕12号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重新履行采购程序。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二)准确界定采购范围,严格预算管理,确保各科室熟知大宗物质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依规实施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对财务报销制度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重申财务审批和报销有关规定。
(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持续督促出差人员按时办结相关报销手续,对可刷卡支付的,严令要求刷卡支付,无故不刷卡的一律不予报销。对1名相关责任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予以提醒。
十三、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点加强对下属单位签订合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相关制度,合同必须由法治法规科审核把关,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后方可正式签字盖章。对合同中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款项须报党组会议审议。
十四、关于“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建《党组会议制度》,对研究内容、会议组织程序作了进一步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决策科学、公正。
(二)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党内监督机制,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十五、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对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实现支部全面规范、全面过硬、争做先锋党支部。
(二)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邀请驻政府办纪检组参加。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红脸出汗、凝聚力量的良好效果。
(三)结合以上“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予以提醒。
十六、关于“机关党总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机关党总支制度。把机关党总支的工作情况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完成2021年度党总支工作总结,制定2022年党总支工作计划,确保党总支各项活动开展有力、落到实处。
十七、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到严格把关从动议到任职的全流程,确保任免、考察、公示等程序规范。
(二)对2019—2020年度中层干部提拔纪实材料进行完善。
(三)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决做到凡涉及重要干部选拔任用的会议,必须邀请驻政府办纪检组参与监督指导。
十八、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针对性廉政谈话,及时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并把谈话情况纳入履行“一岗双责”重要报告内容。
(二)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已完成2名干部廉政档案更新。
(三)深化廉政教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规法纪、通报文件。在节假日前夕,通过浙政钉平台发送廉政提醒,树牢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
十九、关于“编外用工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编外用工管理。落实《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对新招录的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用工。
二十、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与组织部门对接,对干部队伍建设合理规划,梳理目前机关借用、混岗人员名单和编制、职位情况,在编制、职位计划内合理安排适合岗位,混岗现象整改正在落实中。
二十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度工作总结,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开展研究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次数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考核方式,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水平。
下一步,区政府办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在较真碰硬、抓常抓长中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办公室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核心枢纽作用,在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等方面强化政治把关,切实当好政府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二是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始终紧盯整改工作目标,保持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清单管理,全程保障巡察整改成效,定期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和硬落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强力正风肃纪。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服务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水平,为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助力现代化新普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877211;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806室;电子邮箱:ptqfb@bzadlt.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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