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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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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4/24 15:32:00     点击量:82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政府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 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政府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政府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政府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了逐项研究部署。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周报制度,推动全办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最大整改合力,雷厉风行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走向深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巩固推进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严格落实任务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成熟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政府办党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谈话提醒2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2张,新建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11月以来,区政府办党组先后多次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深改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精神。制定完成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规定每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一次。

        (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立足普陀发展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共同富裕普陀方案、“十四五”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等研讨调研,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

        (三)推动形成“区长创新课堂”机制,并落实区政府办班子成员参加。2021年以来,围绕“奋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新基建”等主题开展区长创新课堂9次,进一步拓宽了班子视野,明晰了干事创业的方向。

        二、关于“服务保障能力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足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话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提出具体务实管用的对策和建议。

        (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研系统性、深层次问题,扎实开展“三服务”、助企开门红等活动。聚焦民生堵点难点痛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增强服务决策能力。2021年以来累计走访服务对象293次,共计解决问题186个。

        三、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区政府办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做到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三)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累计发布周报48次,各类信息5000多条,累计点击阅读量900多万。

        四、关于“督查督办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紧盯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全年累计下发各类通报文件22件。

        (二)牵头推动“重大督查问题清单”“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等应用正式上线,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参与,致力打通“线上”“线下”交互模式,以数字化建设推动督查机制创新,健全“清单+闭环”全过程督查工作机制。其中“重大督查问题清单”首批下发的10个问题,均已按期整改销号。

        (三)充分利用“政府重点工作督办”应用系统,落实专人专职负责催办、核查,确保任务分解落实到位。2021年督办事项148条,除部分内容需长期推进、施行半月或月度跟进外,其余均已办结销号。

        五、关于“数字化改革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体系,累计归集、清洗区级数据4400万余条,承接省回流数据1860万余条,开发数据接口113个,有效支撑幸福云家等应用,接口累计调用量达121万次;升级迭代主题库和数据仓,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平台对五大领域多跨场景的支撑作用。

        (二)积极落实数字化改革向上对接机制;提前启动2022年应用谋划,做好项目储备。高质量谋划具有海岛特色的应用场景,数字政府系统完成三张清单梳理9条。开展第一轮2022年重点应用建设情况摸排工作,初步确定5个应用进入2022年数字政府应用建设清单。

        (三)邀请专家对15个新建项目进行必要性审核。支撑数字化改革应用综合集成、统一部署、全区共用,累计支撑门户上线特色应用20个,浙里办上线13个应用,浙政钉上线12个应用。

        六、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工作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党组全年学习计划中明确每年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解读相关法律知识。

        (二)强化合同管理的考核监督,结合《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公开区内行政机关逾期未整改合同目录,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依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要求,继续保持政府法律顾问区、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督促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

        七、关于“创新开展外事专项工作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持与蚂蚁岛管委会等单位沟通交流,做好对外地方形象标志等英文翻译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升普陀国际形象规范水平。

        (二)建设外语人才队伍,组织外语人才开展线上交流,加强日常联系和日常学习,互学互助,不断提升外语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科室内部业务学习,开展业务交流分享会。

        八、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各单位投入精干力量做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网普陀站、政务新媒体、投诉咨询平台等信息更新和运维保障;每周发布日常监测问题结果,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每月通报,2021年累计发布通报10期。

        (二)2021年发布各类计划总结和规划信息70条;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意见征集和反馈,到文件和政策解读发布,规范到位,及时完备。2021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均已落实征集、反馈、解读等工作要求。

        九、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的项目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及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做好大额资金支付前提醒、审核工作,认真核对相关经费上会记录,对无上会记录的大额资金不予受理支出。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成固定资产数量、金额统计核准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并通过区财政局审核。

        (二)固定资产采购环节实行“申报、审定、采购、领购、保管、报损”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和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权限,清理处置了一批无法正常使用的报废资产。

        十一、关于“对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浙财采〔2021〕12号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重新履行采购程序。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二)准确界定采购范围,严格预算管理,确保各科室熟知大宗物质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依规实施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对财务报销制度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重申财务审批和报销有关规定。

        (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持续督促出差人员按时办结相关报销手续,对可刷卡支付的,严令要求刷卡支付,无故不刷卡的一律不予报销。对1名相关责任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予以提醒。

        十三、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点加强对下属单位签订合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相关制度,合同必须由法治法规科审核把关,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后方可正式签字盖章。对合同中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款项须报党组会议审议。

        十四、关于“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建《党组会议制度》,对研究内容、会议组织程序作了进一步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决策科学、公正。

        (二)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党内监督机制,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十五、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对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实现支部全面规范、全面过硬、争做先锋党支部。

        (二)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邀请驻政府办纪检组参加。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红脸出汗、凝聚力量的良好效果。

        (三)结合以上“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发放黄色监督预警卡予以提醒。

        十六、关于“机关党总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机关党总支制度。把机关党总支的工作情况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完成2021年度党总支工作总结,制定2022年党总支工作计划,确保党总支各项活动开展有力、落到实处。

        十七、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到严格把关从动议到任职的全流程,确保任免、考察、公示等程序规范。

        (二)对2019—2020年度中层干部提拔纪实材料进行完善。

        (三)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决做到凡涉及重要干部选拔任用的会议,必须邀请驻政府办纪检组参与监督指导。

        十八、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针对性廉政谈话,及时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并把谈话情况纳入履行“一岗双责”重要报告内容。

        (二)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已完成2名干部廉政档案更新。

        (三)深化廉政教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规法纪、通报文件。在节假日前夕,通过浙政钉平台发送廉政提醒,树牢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

        十九、关于“编外用工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编外用工管理。落实《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对新招录的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用工。

        二十、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与组织部门对接,对干部队伍建设合理规划,梳理目前机关借用、混岗人员名单和编制、职位情况,在编制、职位计划内合理安排适合岗位,混岗现象整改正在落实中。

        二十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度工作总结,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开展研究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次数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考核方式,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水平。

        下一步,区政府办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在较真碰硬、抓常抓长中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办公室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核心枢纽作用,在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等方面强化政治把关,切实当好政府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二是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始终紧盯整改工作目标,保持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清单管理,全程保障巡察整改成效,定期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和硬落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强力正风肃纪。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服务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水平,为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助力现代化新普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877211;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806室;电子邮箱:ptqfb@bzadlt.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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