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3月,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起,其中,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16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100%。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7起,其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9起,违规吃喝6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起,这三类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94%。
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看,县处级1人,乡科级及以下21人,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占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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