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7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桃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桃花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桃花镇党委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镇班子领导多次开展专题研究,逐项逐条分解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深挖根源、查漏补缺、直面问题、抓好整改,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桃花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等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好全镇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等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镇党委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同时,镇党委通过专题部署、查漏补缺等办法,组织动员镇机关各科室、村(居)等单位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成为凝聚共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过程。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现已经完成整改18个、阶段性整改3个。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新建及修订各类制度17项。
一、针对“旅游资源保护不够到位”问题
(一)加大自然风光保护力度,加强景区环保管理,外包专业环卫公司对景区进行卫生保洁和日常运维。
(二)优化旅游设施维护,桃花寨景点完成游步道修缮,消除安全隐患;塔湾金沙景点完成售票处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塔湾金沙景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等。
(三)丰富旅游资源利用形式,利用节假日时间举办“狂浪夏季﹒乐动桃花”音乐节、“魅力海岛﹒桃花岛环岛骑行”等活动。
二、针对“旅游资源整合不够到位”问题
(一)完成桃花寨景区收购和射雕城景区返租,目前全岛四大景区已由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结束了桃花岛景区各自为政的局面。会同区文旅集团开发建设“一票通”系统软件,正加紧建设统一购票平台。
(二)借助长三角一体化趋势,开展长三角地区重点营销,赴江苏南京、浙江嘉兴等地参加了多场次旅行社推介交流会,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与长三角一体化旅游联盟就景区运营管理合作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三、针对“旅游持续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一)加强旅游统一谋划打造。制定《桃花岛旅游景区三年行动计划》,持续丰富“旅游+”内涵,升级改造四大景区。
(二)谱好农旅融合发展文章。多元融合旅游、农业等产业,完成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成功打造整岛油菜花海项目,升级打造了小桥头田园综合体、农特产品采摘基地等。
四、针对“抓统筹协调发展不够到位”问题
(一)分批提高污水截污纳管率。目前已接的户籍农户数为1578户,计划投入2600余万元,实现所有行政村按标准全覆盖目标。
(二)持续改善污水处理终端效果。盐厂终端已完成提标改造,正在进行水质监控阶段;连治山终端正在方案比选阶段,预计4月开工建设;茅山1号、2号终端计划废弃,并新建茅山终端,客浦终端计划与该新终端一同提标改造,目前均处于招投标阶段;沙岙终端计划结合2023年沙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提标改造。
五、针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针对茅山村稻蓬大深水的废弃宕口,积极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接,计划2022年完成项目立项、资金安排、方案设计、控制价编制等工作,有序推进项目治理。
六、针对“抓内控制度不够严实”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党政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明晰议题范围,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审核程序,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出台《桃花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落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七、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规范”问题
(一)严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调整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二)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制定了桃花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桃花镇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及时转发推送与桃花相关的正能量作品和重要信息,强化正面引导。
八、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够严实”问题
(一)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修订完善《桃花镇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公务接待严格按制度执行。
(二)加强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建立内部审核机制,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和经费支出规范合理使用。
九、针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谨”问题
(一)强化备案管理。全面排查梳理村级工程招投标项目,2018年至2020年35个村级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合同已全部补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
(二)强化监督管理。调整桃花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桃花镇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桃花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议》,明确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决策、施工管理、后续监管、财务管理等制度。
(三)强化教育警示。组织全镇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的相关科室、有关单位、村(居)干部近40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业务培训,结合原桃花镇茅山村客浦党支部书记叶恒严重违纪违法案,加强以案示警。
十、针对“对下属部门房产监管不力”问题
规范下属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业务培训,扎实做好固定资产盘点,目前已由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9处房产进行登记造册,加强管理。
十一、针对“对下属公司监管不力”问题
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业务培训,督促镇下属(环卫)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排摸、登记造册等工作;针对巡察发现镇环卫公司使用的25辆垃圾运输三轮车资产账目所在单位为镇政府的问题,已无偿调拨至镇环卫公司。
十二、针对“对所辖村监管不力”问题
(一)进一步夯实镇财政办职责。严格村级财务报账审查,严格村级工程报账审批,开展财务培训。
(二)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定《桃花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议》。
(三)针对巡察发现的茅山村“白条支付”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并按“五时三色”规定发放橙色预警卡。
十三、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专题召开总支委会议,讨论研究丰富“三会一课”形式,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选任2名优秀中层干部担任机关一、二支部支委会成员,优化机关支部班子结构,增强基层支部战斗力。
十四、针对“指导下级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镇党委共走访23个下属支部,对党务工作实地检查指导;在旅游旺季期间,发挥景区“大支部”作用,共发动100余名镇机关党员、村(居)党员和公安共同组成“桃园义警”参与志愿服务,维护景区秩序;加强班子领导联系结对,到联系村开展党课宣讲,强化点对点指导。
十五、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动员各党支部积极发展党员,目前全镇有入党积极分子13名、入党申请人14名;镇党委对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2个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规范党员发展流程,镇党建办实行发展党员节点跟踪,结合季度检查督促各支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十六、针对“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规范”问题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制定桃花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规范任前公示时间,严格实行“一批一档”“一人一档”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透明。
十七、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严格规范证照使用审批,形成《公职人员因私出入(境)审批单》《桃花镇护照使用情况登记表》《桃花镇因私出入(境)证照管理情况表》《桃花镇工作人员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报告表》等表格,全面规范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在职人员出入境证照26本全部交由镇组织部门统一保管。
十八、针对“少数村级党员干部精气神不足,担当作为意识有欠缺”问题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六个一”专题学习活动,组织村干部赴红色纪念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诵读文献史料等激发村干部担当意识。加强对提振集体经济项目的指导,鼓励对峙、沙岙村购置了宝龙天地商场店铺发展物业经济,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十九、针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硬核”问题
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抓牢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联系村的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全程跟踪监管,针对虾塘招投标监管不到位问题,召开相关村书记座谈会,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招标及施工相关程序到位。
二十、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强化日常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整治违规收送蟹卡、海鲜礼包(卡券)和烟酒茶等礼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吃公函”、餐饮浪费等问题。累计发送廉洁提醒短信750条次,案例通报7条。
(二)强化靠前监督意识。召开廉情分析会,督促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联动贯通、一体落实。镇纪委积极转变监督方式,扎实开展了“点题式”监督,运用好“舟山村务清廉钉办”平台大数据监督,正确处置了红色预警信息9条,对违规领取误工补贴的1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按“五时三色”规定发放橙色预警卡。
(三)从严从实抓好干部教育管理。组织全镇各村书记、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以及机关干部赴区法院参加“叶恒案”庭审旁听,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干部廉洁用权。
二十一、针对“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一)针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制定《桃花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议》,组织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业务培训,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的“三资”监管、财务审批监管,村监会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
(二)针对审计指出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做好应付款挂账款项的核实清理工作。
(三)针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问题,实施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桃花镇党委将持续压实责任,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断深化理论学习,切实增强使命担当。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强化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作用,真正把对党忠诚、实干争先、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严格考核评估,加强资金项目监管,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深化巡察成果应用,切实发挥长效作用。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扩大成果;对仍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061239;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公前街1号;电子邮箱:1937476099@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