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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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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4/8 18:57:38     点击量:100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9日,区委第三巡视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9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寻找整改对策。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一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将推动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27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2个、阶段性整改5个,提醒谈话7人,修改完善制度6个。

        一、关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还有欠缺,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社会组织扶持培育。推出“公益小管家”、“社治训练营”、“培力加油站”、“益间咖啡馆”等四大特色培育板块,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成长、注册指导、项目研发等十项专业化服务。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经费管理等共性和个性问题开展督导60余次、中期评估1次、项目财务管理培训1次。

        (二)组织社会组织精准参与社会治理。引进第三方专业社工机构,采取专人介入、一对一施教方式,为社会组织量体裁衣提供扶持培育。2021年,发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38个,公益创投项目39个,开展各类社会治理活动、公益培训、公益沙龙等300余次。根据数字化改革场景谋划要求,建设“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

        (三)提高社工证持证人数。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社工考试,2021年,共考取社工证书35人,全区累计352人。

        二、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缺乏动态化、精准化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类解决救助金问题。调查摸清2户多领取低保金、1户多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费家庭情况,区分不同情形,依法实施资金追缴。对2名已死亡仍享受高龄补助人员,将资金退回区财政。16名享有退休金仍领取高龄补贴人员,当即停发第二季度高龄补贴,已对1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认真查堵漏洞。加强与区旧城办、审计等部门对接,建立了救助对象房产拆迁分配信息共享机制,督促乡镇调查核实本级拆迁信息,开展信息比对。通过审计大数据比对支持,每半年开展一次救助对象全量比对。加强“浙里养”系统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人员信息核对及数据横向比对,提高资金发放精准度。进一步完善高龄补贴政策文件,严格各层级职责规范,强化制度约束。

        三、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普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作为重点区域、重点版块纳入《舟山市养老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引领。东港、六横等敬老院改造提升和沈家门老城区养老公寓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建成后将有效增加普惠型养老机构床位供给。

        (二)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已完成两期养老护理员培训,53名护理员参与培训并全部获取证书,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已由8人增加到18人,达到省厅2021年度规范标准。以“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为契机,联合宁波市结对全区5个偏远海岛开展养老服务区域协作,10名宁波护理人员已全部到位,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381场次,服务老年人1000余人次。

        (三)加强智慧养老管理。制定出台区级层面老年人智能终端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审核机制,规范智慧养老运营服务。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服务智能终端配备,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四、关于“对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联合乡镇街道完成全区72处殡葬设施基本信息情况排摸。会同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部门制定区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普陀区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

        (二)开展专项整治。明确属地管理单位职责,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茅街道公墓、骨灰堂等地实地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和指导管理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业务指导。探索建立联审机制,指导相关新(扩)建殡葬设施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办理审批手续。拟订“本岛殡葬设施建设一体化”工作清单,探索公益性公墓建设部门联合审批机制,解决未批先建问题。

        (四)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区级层面殡葬领域联合检查机制,由发改、民政、自规、乡镇街道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队伍,每半年一次,对殡葬设施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

        五、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9至2020年度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落实。加快推进虾峙东晓托老所、东港葫芦托老所适老化改造和内部氛围建设,目前均已完工。

        (二)开展内审试点。积极参与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试点工作,确定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为内审试点内容,涉及资金规模242.84万元,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4个。按照“一画二探三寻四授”工作方法,促进内部审计常态化,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管理。

        (三)开展常态监督。落实政策规定专项学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宣传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执行力。并邀请专业审计人员开展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专题辅导。

        六、关于“主动履职担当能力不强,为民服务意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担当意识。利用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时机,大力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干部主动增强履职担当和为民服务意识,融合工作实践。

        (二)创新破解难题。针对部分尸体长期冷藏无法处置问题,已分类采取措施解决。针对婚姻登记中心为民便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开展专题教育,要求婚登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为民便民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七、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改完善制度。对全局制度进行一次再梳理,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出台《普陀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抓好学习宣传。对于该公开的制度一律公开,通过钉钉群、制度解析会、邀请专家讲解等方式抓好制度学习宣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都做制度“明白人”,保持“敬畏心”。

        (三)突出制度执行。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指导,制定局属单位内控制度,对人事、财务、项目等各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要求财务人员认真把关,经费报销必须做到佐证材料齐全,确保大额支出与党组会议记录相印证。针对海福公司采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食堂所需副食品供应商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21年9月份起全局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按区统一夜餐费办法发放,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考虑殡葬管理所工作性质,同区财政等部门对接,确定自2022年起,年度绩效奖上浮20%。

        九、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制度缺失,人为控制因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内部采购等制度,规范相关程序。殡葬用品供应全部通过“政采云”政府采购平台采购。餐厅食品采购履行邀请招标流程,规定今后一年一招标。

        十、关于“闲置油卡未办理销户手续,违反区财政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两张闲置加油IC卡进行销户,卡内余额均已汇至单位账户。

        十一、关于“全区养老数字化建设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资金追缴。针对一键通老年手机缴费不够规范问题,向中国电信普陀分公司完成智慧养老“一键通”老年手机通讯费资金追缴。

        (二)加强智慧养老财务管理。制定出台区级层面老年人智能终端发放使用管理办法,与服务商签订合同,对双方权责作进一步明确。建立每月审核机制,突出人员信息核对及数据横向比对。

        十二、关于“车辆管理上还存有漏洞,存在出车单填写不及时,洗车报销和油卡使用不规范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车辆出车凭证管理。要求出车一律填写出车单,一式二联,一联交驾驶员作出车凭证,另一联留存。

        (二)规范车辆行驶申报管理流程。要求出车必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用于每月车辆里程数及油耗统计、审核、校对。

        (三)规范车辆维修费用支出。要求各下属单位按就近、价低、质优原则选择商家,每次洗车、补胎必须填写《车辆清洗补胎服务清单》,一车一清单,便于管理、统计和比对。

        (四)规范公务车辆加油卡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车卡对号,对号加油”管理模式,杜绝区殡仪馆使用运尸专用车油卡为馆内发电机加注柴油情形。

        十三、关于“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缺少监督管理,主动作为不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充分发挥现有财务人员作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突出领导班子审核与审批职能作用发挥,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加大财务人员招聘力度。积极向区委编办争取,适当安排财务专业岗位,进一步充实全系统正式在编财务人员力量。

        十四、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不规范,存在与上级标准不统一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统一制订完善《采购制度》,规定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中决策。同时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抓好刚性执行。

        十五、关于“对签证单把关不严,致使工程款多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资金追缴。针对适老化改造把关不严问题,已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追缴。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务及内控知识的学习,严格把关签证单。

        (三)加强验收管理。在2021年的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今后的相关工程验收与现场丈量时,业主单位全程参与,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审核验收。

        十六、关于“工程未经审核即出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接原施工单位,补齐工程相关资料,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完成资料清单移交工作。

        十七、关于“已完工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启动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目前区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区殡仪服务中心扩建工程、一期装修改造工程,已开始进行结转固定资产工作,工程财务审计前期送审资料整理汇总工作已基本完成。

        十八、关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定区殡葬管理所内便民小店、鲜花店、骨灰盒展示柜合同期满后,一律采取招投标方式招租。

        (二)现有编外人员中,除已签订长期合同的同志外,已全部转为劳务派遣。

        十九、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责任落实。局党组组织学习上级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一年两次以上专题研究。由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自查报告,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有据可查。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内部考核绩效制度。

        二十、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台账资料保管不善,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政治理论学习台账资源,记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做到当日会议当日清,坚决杜绝造假现象发生。

        二十一、关于“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严实,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未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要求,做到人人必签,因人因岗落实签订内容。同时落实专人保管,一年一档,防范丢失。按要求做到全覆盖、个性化,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共签订4份,局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共签订12份。

        二十二、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不足,廉政谈话流于形式,存在记录造假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按要求做到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局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谈话全覆盖。2021年,局党组书记与中层以上廉政谈话33人次,局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谈话24次。

        二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规定加强支部建设。优化设置党支部,选举党支部委员,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区海福公司党支部收纳在院老人3人加入。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安排一节党课。年初排出计划时间表,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重温入党誓词、学党规党章及系列讲话等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三)严格按规定发展党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格标准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按规定执行。海福社会福利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共发展预备党员1个,积极分子1个。

        二十四、关于“局党组干部提拔程序环节不够规范,存在推荐和考察谈话人数少、任前公示期不足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增加谈话推荐人数,任前公示必须达5个工作日以上,且对新担任中层副职实行1年试用期。2021年,新任用的两名中层副职均已落实一年试用期。

        二十五、关于“编外用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梳理现有编外用工情况。规范用工方式。现有的编外用工中,除已签订长期合同的同志外,其余转为劳务派遣。规定今后的编外用工,一律实施劳务派遣。

        二十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中层后备干部培养不够,中坚力量和业务骨干薄弱,存在超龄配备中层干部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人员力量补充。针对近几年单位退休人员较多的实际,做好人才补充的申报、招聘职位、条件的设立等工作,把有限的编制用在刀刃上。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到中层岗位上。

        (二)扎实提升能力素质。采取多岗位锻炼方式加强业务骨干培养,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学习思维,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自觉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民政工作实践。

        二十七、关于“专业人才培育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最近几年的人员招聘中,突出轻重缓急,注重向专业人才倾斜。积极向财政争取,提高殡仪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增强民政人才招聘吸引力,发动3名年轻在职干部报名考取执法证书。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履行政治责任,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运用好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以驰而不息的态度,进一步夯实职责,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照民政工作职责,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贯彻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推动民政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促进民政工作不断向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13427,邮寄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02,电子邮箱:3286412204@qq.com 。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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