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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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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4/8 18:46:15     点击量:87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7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领导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的总体思路,建立整改清单,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对重点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运用好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同全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使巡察整改成为推动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2个、阶段性整改3个。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提醒谈话8人。修改完善制度6项。

        一、针对“没有充分发挥普陀医院作为医共体建设牵头单位的积极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职责任务。重新明确区卫生健康局和普陀医院作为医共体建设牵头单位的职责。下发2021年度普陀区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39项任务全部完成。2022年2月,普陀区医共体建设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现场复核。

        (二)理顺工作机制。召开“五部二中心”负责人会议,推动医共体内部实体化运行。召开医共体建设工作调研和座谈会议,广泛征求意见。

        二、针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技力量培养和使用缺乏长远规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招引力度。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招引力度,2021年,新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医学生6名,录取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对象18名,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45名。联合区编办启动新一轮编制核定工作。

        (二)强化海岛服务。增加医共体牵头医院专家下沉数量和频率,保持每月下沉海岛分院人数在10名以上。邀请邵逸夫医院专家进佛渡、蚂蚁、白沙、虾峙等多个小岛义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上下贯通、医联体和医共体的“两体贯通”。

        (三)推动基层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方案,选取桃花镇中心卫生院、登步岛卫生院等2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做好乡村医生注册再培训工作,118个乡村医生完成2021年注册培训并全部通过省考。

        (四)完善人事制度。明确规范系统内调动、系统外调动的相关流程,实行严格管控,提高人员流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

        (五)优化服务体验。开通在线诊疗服务,实现线上分时段精准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等服务。医共体整体入驻全市“互联网+护理”平台,2021年,共完成242人次居家护理服务,服务对象好评率100%。推动全区海岛乡镇共享药房全覆盖,2021年,共配送1757单。

        三、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医疗救治。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普陀医院完成人工肺采购安装和重症监护病区(ICU)相关急救设备配备,有效提升区域急救能力。加速普陀医院感染楼附楼建设,计划扩建床位30张,内设手术室、ICU床位、检验科、负压病房等。投资1170余万元建设新的发热门诊,计划于2022年4月投入使用。

        (二)落实防控举措。开展预防接种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合格425人。加强重点行业防疫培训和指导,累计开展培训12次,培训人数2500人次;对船舶修造企业、进口冷链加工经营企业开展35轮次检查指导。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指导130次。梯次有序推进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任务,截至2022年3月21日,累计完成疫苗接种82.9244万剂次。

        四、针对“大健康产业拓展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谋划引领。研究制订《普陀健康旅游先行区建设方案》,完成专家意见评审。健康产业平台联合区文旅集团多次赴上海、杭州、温州等地对接项目。推动健康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健康主题酒店”“健康主题餐厅”进入装修设计阶段。

        (二)加强政策争取。常态化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依托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普陀医院与邵逸夫医院形成技术帮扶圈。出台《普陀区大健康产业平台管理办法》,对入驻企业“绩效”评估管理。

        (三)强化项目招引。总投资3.5亿元的标志性生命健康项目——希诺赛(舟山)生命科技研究院项目签约落地。2021年,健康产业平台共引进健康类企业30家,实到市外注册资金1.5亿元,总产值4.24亿元,同比增长110%。

        五、针对“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题小组。制订《普陀区卫生健康局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方案》。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数字化改革推进会。累计向数字化改革牵头部门申报8个特色应用场景。

        六、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尚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人死卡活”违规现象,约谈主要当事人家属,当场追回违规基金支出;对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调查,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追回涉及医保费用,对相关34名医保医师予以扣分处理。针对医保违规问题,全部追回违规医保费用。常态化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等行动,2021年,开展各类检查237家次,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65.5万元,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24家次。

        七、针对“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打非”协作。先后开展“疫情防控”“整治医疗乱象”等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监测技术,进一步充实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手段。在全区生活美容场所发放非法医疗美容特别提醒,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医美观念。

        (二)加大执法检查。有效运用“智慧卫监”监管,先后建立普陀区中小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大数据监管、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普陀区口腔诊疗机构风险监测智能监管等医疗机构相关智慧卫监系统,实现24小时在线智慧监管及风险预警。

        八、针对“惠民便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健康体检。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纳入镇、街道、管委会健康普陀考核范畴。每月进行线上体检表单录入质量检查,覆盖全部16家体检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健康体检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率。截至2021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31270人,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2.37%。

        (二)加强急救培训。加大对机关和社区干部、企业安全员、军人、学校师生技能培训力度,2021年,共举办应急救护普及培训116期,培训12682人次;救护员培训12期,培训487人。全年在东港菜场等公共场所新布设AED(自动体外除颤仪)5台,开展相关工作人员AED操作培训300余人次。

        (三)做实公卫项目。在桃花镇、虾峙镇中心卫生院和蚂蚁岛卫生院建成慢病一体化门诊。为1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眼底镜远程会诊系统,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眼底镜检查,截至2021年底,完成检查10326人次。安装质控信息化软件,已开展质控3轮次,覆盖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九、针对“执业资格制度执行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情况进行排摸整改,目前,共有4名医务人员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普陀医院1名医务人员因未取得执业资格多年,按规定予以解聘;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2名医务人员待遇降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1名医务人员按规定扣发工资待遇。

        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启动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互联网+四责协同”在线考评下沉一级试点工作,制定下发《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落实“四责协同”主体责任量化考评标准》。对5个巡察发现问题的单位、科室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配合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发送黄色监督预警卡。

        十一、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底各单位绩效考核。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会。在“健康普陀”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实时推送系列学习文章,培养党员干部“拿起手机就学习”的主动习惯,2021年,“健康普陀”共连载“习近平在浙江”39期、“党史‘卫’你读”148期。加大对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普陀医院李立峰荣登2021年11月“中国好人榜”。

        十二、针对“医德医风建设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定期编印下发警示案例,全体医务人员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探索实施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完成2家公立医院在浙江省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系统填报、评价、备案等工作。每季度分主题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乱象十项专项治理行动。

        十三、针对“设计和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调整招投标限额规定,强化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明确竣工和结算审核程序。对执行不力的2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十四、针对“自行采购仪器设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规定,明确采购流程,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执行。

        十五、针对“公共卫生大楼竣工验收未通过留下后遗症”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污水处理房超规划红线处理。先后与住建、自规部门等沟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六、针对“桃花镇中心卫生院消防设施不合格拖延至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土地面积测绘。积极与塔湾村对接,确定土地使用权,协调解决后续问题。

        十七、针对“移动健康随访包未进行政策招标采购,分拨后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对配发的移动健康随访包进行清理检查,加强督促基层医务人员对随访包的利用,对确实损坏不能使用的予以报损。

        十八、针对“公共卫生大楼食堂外包协议及其运行过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注销区公共卫生大楼食堂账户,公共卫生大楼食堂由区卫生健康局移交至区疾控中心为主体管理,并于2021年11月12日按招投标程序完成招标,于11月25日签订服务协议。

        十九、针对“以拨代支下沉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合理分配区医学会结余资金70万元,其中重点学科与科研经费5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20万元。

        二十、针对“药品调价差额款未上交区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9月,将10家医疗卫生机构因药品价格调整产生的结存药品纯溢价款上交区财政专户。

        二十一、针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影响规范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修改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二)规范协会运行。发挥渔农村卫生协会作用,组织普陀医院专家对2家参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单位开展现场指导。吸纳4家健康类企业成为区健康教育协会会员。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监管力度,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协会资金使用。

        二十二、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内容与形式,举办“铭记初心·医路传承”、“最美医师”表彰等富有卫健特色且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定期对各下属单位组织生活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工作成效列入全年落实“四责协同”主体责任考评内容。对1名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三、针对“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机制。结合党风廉政巡查指导规范下属事业单位议事程序。

        二十四、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青年人才的引育力度,新认定卫健系统各类人才94名,其中E类34名、F类60名,绝大部分为80后实用型人才。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挂职锻炼。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有针对性培养年轻干部进入基层单位班子。召开区卫健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提升现有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十五、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现选人用人程序进行查漏补缺,在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讨论决定关等更加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干部考察中尽可能扩大职工参与的范围和程度,有效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

        下一步,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抓好责任落实。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坚决按时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二是目标不变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权力制约,推动理念创新、事业发展、作风改进,着力构建起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三是方向不偏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懒散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13101,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1室;电子邮箱:ptwjj@bzadlt.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舟山市普陀区红十字会党组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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