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3月18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施静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吴红卫,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宏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增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宏辉等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共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听取了各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我区反腐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了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形成有力震慑,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会议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领会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推动我区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要聚焦重点、聚力治腐。要聚焦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聚焦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典范建设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聚焦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同心同向、凝心聚力,持续保持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
要惩防并举、一体推进。既在保持“惩”上释放强有力震慑,也在“防”和“治”上下功夫、促协作、聚合力,真正释放“三不”一体推进的叠加效应。要按照省市关于行贿人惩戒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惩治行贿的责任,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要法法衔接、贯通协同。要进一步构建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运行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机制,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认真落实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提升法法衔接的效率和质量。
要构筑防线、强化防逃。持续强化深化防逃工作,认真执行防逃工作协作机制,继续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探索实践,加强与海岸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筑牢防逃堤坝,坚决守住“零出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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