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供销社办公室行政(党务管理)岗位招聘条件设置不严谨,建议重新商议。”针对普陀区供销社提前报送的议题材料,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了建议。
在“三重一大”事前监督中,该纪检监察组坚持关口前移,提前收集区供销社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特殊要求等信息,针对其设置的具体条件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匹配、是否存在指向性条件、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报考人员的限制性条件等进行了分析评估,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可能。
监督发现,下属供销社推出的党务管理岗位作为党务工作者,却未在招聘中设置党员条件,遂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预警。经提醒,区供销社对此重新商议并及时修正。
“我们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依据被监督单位报备的材料进行内部集体研究,通过梳理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形成初步监督意见。”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强化贴身监督,形成监督闭环,对涉及“三重一大”违规问题“说不”、对存疑事项“叫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年度复评检查发现的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时间不足一年,为何运营补贴没有严格按照文件实施?”在普陀区民政局召开的涉及“三重一大”党组会议上,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了问题。
自派驻改革以来,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充分了解5家民生领域单位业务职责范围、廉政风险点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基础上,坚持一听二问三表态的事中监督程序,依法依规履行询问权和建议权,直指问题弊病,对程序不规范的决策及时亮“红牌”纠正偏差,不断提升双向互通的派驻监督效能。
此外,该纪检监察组针对会议过程是否遵守组织原则、决策程序是否民主规范及“一把手”是否执行末位表态等情况,全程从严跟踪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该纪检监察组共收到被监督单位的《列席会议告知表》58份、议题273个,参会65次,提出意见建议46条,及时叫停不规范议题4个。
事后监督是确保决策执行到位的关键。近年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议是否执行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防止权力“任性”。
“检查发现,你单位现行制度中,‘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内容和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区分不清,实际执行中也存在同类问题……”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区残联“一把手”当面送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执行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就问题作了着重强调。
“巡驻问诊”,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靶向督查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区残联纠正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规范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我们要持续做深‘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不断释放派驻监督新动能,确保监督不走过场,不流形式。”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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