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区委巡察组近日向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自贸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向沈家门街道党工委、东港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其所辖的26个城市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红色学府作用发挥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不到位;主动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教科研成果“接地气”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谨,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财务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内控制度执行有漏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欠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谋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党务工作不够扎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区自贸中心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仍有不足,谋发展、抓招商、重创新、破难题等各项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优化服务,引领全区产业新发展成效不够凸显,全程服务保障的力度还不够,政策运用不够精准有效;党组议事规则建立不及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界限不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外宣传自贸相关工作力度不足;公(商)务接待不够规范,资金支付、物品采购、合同审核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压力传导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培养不够有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沈家门街道19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为民服务还有差距,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优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不够有力;宣传、执行惠民政策不严实,网格服务不够到位;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不充分,“幸福社区”创建后继乏力;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集体资产出租不够规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社区党委班子分工不合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基层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个别社区存在违反《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行为。
东港街道7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够有力,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幸福社区”创建成效不够明显,社区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资金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等存在不规范问题;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谨,存在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工程项目决议不规范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个别社区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到位,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求有差距,对党员中的不良现象缺乏斗争精神。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问题解决,使整改过程成为推进整体工作、加快全面发展的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把反馈的每个问题当作“必答题”;要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按规定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对巡察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