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1月,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其中: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3起,这当中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问题2起;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53起;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4起;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1起,其他3起。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93起,这当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26起,违规吃喝38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2起,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7起,这五类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91.4%。
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看,县处级9人,乡科级及以下103人,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占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