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对巡察时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在内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后,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向普陀区工商联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单位干部职工责任分工不够明晰”“工作执行力有所欠缺”等6个问题,并提出继续完善整改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等4条相关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以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落细”的监督闭环,巩固提升巡察成果为目标,充分发挥啄木鸟“找害虫防病树”作用,对部分已巡察单位开展了两轮巡察整改“再体检”专项检查。
“再体检”找问题,“深整改”治顽疾。经两轮“回头看”督查,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共发现问题39个,提出意见建议14条。同时,为实现以“监督常在”促进巡察整改长效化,纪检监察组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做出书面反馈,督促各单位补齐短板,把“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
“我们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条条能整改、件件有着落。”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核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整合监督力量,深化“室组联动”,多途径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重点了解既有问题整改是否见底清零、是否针对性建章立制、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有无出现老问题重发或新问题萌发,督促有关单位有效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公司虽已按照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修订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八项制度,但没有以正式文件发布,不符合发文规范,请立即整改。”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时,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作出了现场反馈。
近日,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深入分析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盲角死角,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章立制情况等七方面内容,对区财政局(国资办)、东港集团、舟山国际水产城等5家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把脉会诊”,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在督查中,该纪检监察组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照整改台账逐个过筛巡察反馈问题,对未整改到位的追究问底,对改而又犯的查找责任,约谈主管人财物重点岗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13人,发现问题3个,提出建议3条,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
“巡察问题整改是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我们要通过‘回头看’形成巡察闭环效应,确保真实改、全面改、彻底改。”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