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省纪委线上流转至我委的一条红色预警,提示你镇一名村干部可能存在违规领取误工补贴的情况,请及时调查核实并完成处置。”“经查,红色预警内容属实,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并追回资金250元。”这是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运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9月以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以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和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的精神,依托“舟山村务清廉钉办”平台定制普陀版线上“小微权力清单”,杜绝小微权力运行“体外循环”。此外,依托“村监察联络站”模块,普陀区各监察工作联络站畅通了监督渠道,通过线上审阅村内重要事项的审批流程和民情接访等,以“清廉月报”形式将信息直接反馈至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办。
近年来,以基层监督“提质增效”为统领,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在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制度规范和举措创新,持续织密基层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让基层监督驶入“快车道”。
据了解,普陀区共有监察工作联络站126个,站长126名,联络员408名,全面建立镇、村两级监察信息员队伍,共计配备监察信息员500余人,切实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监察工作联络站的设立,为基层监督补充了大量‘新鲜血液’,对整治农村微腐败、规范基层微权力、建设清廉村居、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都具有重要意义。”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围绕“如何推进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履职?”“怎样提高基层监督工作水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还存在哪些短板?”等问题,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出台了《普陀区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例会制度》《普陀区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片组协作工作办法》《普陀区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两级监察信息员管理办法》《普陀区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办公室驻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指导办法》等制度,将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监督和干部监督等内容作为监督重点,对加强驻站指导、监察信息员管理以及片组协作工作办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基层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提升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的监督能力,普陀区纪委区监委依托“普廉微学堂”,由委机关班子领导亲自授课,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对全体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培训辅导。“按照分层分级、全员覆盖的要求,截至目前,126名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参加了市、区级轮训,站长及联络员参加了镇、街道、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的轮训。”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人说道。
此外,普陀区还探索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基层监督治理方法,比如深入实施片区协作机制、“室组地”联动机制,协同开展办信办案、交叉检查、联动监督;探索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坚持标准化、协同化、信息化、网格化“四化并举”,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层层联动、运行顺畅的基层监督体系。
截至目前,各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办已组织召开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例会71次,开展驻站指导178次;监察工作联络站开展交叉监督、联合检查17次,报送问题信息121条。
“监察工作联络站能够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近距离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基层问题,并由点及面不断放大监督效应。”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更接地气、更服水土的方式方法,使监察工作联络站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监督哨”、家门口的“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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