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展茅街道党工委开展了政治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街道党工委坚决把整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明确由党工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履行具体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研究整改方案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根据巡察整改方案,逐条细化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街道纪工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累计提醒谈话5人,清退各类资金84706元,新建各类制度3条。
一、关于“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黄杨尖村、茅洋新村、晓辉村等村启动闲置资源招商推介工作,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引入民宿、农家乐等业态,提高村集体收入。
(二)沙井村集体土地完成入市拍卖,便民服务中心已开工建设,今年年底建成后一楼商铺出租预计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20万/年。
(三)街道于6月份成立党建服务联盟和人才驿家,整合渔农村、银行、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资源,汇聚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现抱团经营、共同致富。
二、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补订土地租用协议,将2018年至2020年三年的土地承包费用分二期收取。第一期流转土地承包费已于完成收取,第二期流转土地承包费按协议规定12月底之前完成收取。
(二)将展茅丰晟粮食专业合作社的流转土地交给田园综合体管理。
三、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循议事决策程序,切实做到准确理解、准确表述,准确运用。
(二)召开党工委会议对街道“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研究和讨论,于2020年12月10日制定印发《展茅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及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学习。
(三)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三重一大”规定事项执行集体讨论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四、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人员队伍,强化责任意识,新增一名审批宅基地专职人员,科室内部合理分工,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二)完善服务指南,增强工作时效,对于之前堆积下来的批文,按照各个办理节点分门别类,及时按照行政村进行现场勘探,并告知相应申请人审批情况和需要补充的材料等,在现场一次性告知,从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件质量和时间。
(三)逐步推行电子审批。加快推进渔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系统应用,加强渔农村宅基地及渔农民建房管理。2020年以来接收的宅基地申请266户,目前已完成审批158户,正在处理62户,不符合审批条件或放弃审批46户。
五、关于“小微工程监管欠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订展茅街道小微工程管理办法,并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
(二)对相关村书记进行约谈,要求他们今后对村级工程按招投标办法严格执行。
六、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加班伙食补贴发放管理,按照《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开支标准、报销审批程序落实加班伙食补贴发放,坚决做到从严控制、实事求是。
(二)对多报虚报加班伙食补贴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对已经发放的多报虚报加班伙食补贴已予以追回。
(三)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多发的生育津贴予以收回。
七、关于“个别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完善街道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报销、审批、监督等程序。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开展公务接待,严格履行申报批准程序,执行接待规定,控制接待标准。
八、关于“执行招投标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街道相关科室、村级工作人员22人进行了招投标业务培训,继续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及标段划分,坚决杜绝工程肢解等规避招投标现象发生。
(二)召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明确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严格控制对因时间紧等邀请招标理由不充分的工程项目实施邀请招标。
(三)严格执行《展茅街道招标投标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以及资金管理,对未按规定审批的超过中标价5%的工程项目一律不进行工程结算。
九、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历年来专款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班子会议讨论后,按照区财政局相关文件对两年以上的专款在不使用情况下在财政存量资金中予以结算。
(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已经完成收取,今后资金拨付时及时收取履约金。
(三)今后加强财务管理,支付专项费用时及时签订协议,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对3名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职责。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春节后举行“一把手”上新春廉政微党课,以党史教育为契机参观黄杨尖清廉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进一步增强展茅街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落实各项谈话制度。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基础和关键,深入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对3名涉诉涉访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坚决查处违纪案件。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渔农村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有1名党员被开除党籍,1名党员被警告处分。
十一、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常态化“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督查,每月15日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线上线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提醒。
(二)完成对下辖党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举办了一次党务工作培训班,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开展了一轮党务工作台账全面指导检查,要求各支部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三)街道党建办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制定机关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党史教育等活动,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
十二、关于“党员发展程序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14年以来新发展的100多名党员,再一次进行档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好党员发展关。
(二)严格把关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对2019年以后发展的党员,不折不扣贯彻执行25项党员发展流程,尤其是把好党员发展程序中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几个关键节点,切实杜绝违规发展党员现象的产生。上半年,共发展新党员9名,驳回2个不符合程序的入党申请。
(三)及时完成党员审批程序,每季度通过党工委会议专题讨论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防止部分党员超出规定审批时间。今年6月,对9名新党员及时审核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街道流动党员底数排摸,共排摸流动党员126名,流动党员每月主动电话、微信联系各支部,各支部每月定期在微信上推送学习内容和信息,流动党员每季度上交学习心得体会。
(二)强化对流动党员党支部的管理,做好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同时专门建立了青春党支部微信工作群,切实做到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下一步,展茅街道党工委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四责协同”。二是持续深化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871310);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文化路3号;电子邮箱:117820919@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 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