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首  页 要闻动态 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监督曝光党建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桃花镇茅山村党总支原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客浦党支部原书记叶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 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8/4 14:48:29     点击量:2553

        日前,区纪委区监委对桃花镇茅山村党总支原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客浦党支部原书记叶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恒在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工程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犯罪。

        叶恒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恒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叶恒简历:

        叶恒,男,汉族,浙江舟山人,1972年12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

        2013年9月至2020年12月桃花镇原客浦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原茅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客浦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客浦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董事长;茅山村党总支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客浦党支部书记等;2021年1月桃花镇自来水厂职工。


        本站第 位访者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5001502号 技术支持:网乐科技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