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问题整改过程中,提醒谈话2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找出廉政风险防控点22个,并制定53项防控措施,确保整改落实有成效。
一、关于“服务保障区政协党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树立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样子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普陀区政协“请你来协商”平台运行细则》,推动“请你来协商”活动高质量开展。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题协商会8次,提出意见建议62条。召开“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工作座谈会、成果转化促进会,总结“请你来协商”工作经验,完善“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工作新格局,确保协商成果采纳情况转化得到全部反馈。
(二)发挥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室在“X”协商中的作用。截止目前,提案委、经济委等专委会开展“X”协商17次,提出意见建议65条。各专委会制定2021年“X”微协商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今年各专委会开展“X”协商2次以上。
(三)完善政协领导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经常性联系制度,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对2018年11名委员、2019年8名委员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由委工委会同专委会进行走访、座谈,提高委员的履职意识。
(四)进一步规范和发挥委员工作室作用,召开9个委员工作室牵头人座谈会,明确每年活动开展3次以上,自巡察以来,委员工作室累计开展活动75次。
(五)制定实施《区政协委员工作室考核办法》。2020年底,委工委牵头对9个委员工作室进行考核,其中3个委员工作室被评为优秀,6个为合格。
二、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协党组决策部署,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区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职责落实到人。召开机关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定《区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决策形式程序、监督问责等事项。
(二)强化对办公室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后勤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区政协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履行好办公室服务保障职能。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各专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全部由办公室落实专人与区委办公室对接审批,并做好会议保障工作。
三、关于“部分干部对自身要求不高,干事创业热情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采用机关党组书记及成员约谈交心,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和实际困难,努力把干部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开展机关专职委员述职,对专职委员述职情况进行测评、领导点评,干部的“精气神”明显改观。
(二)严格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到2021年1月底,区政协7个专门委员会都至少召开一次以上的全体会议,加强委员联谊联络活动,组织委员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为委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引导委员为促进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落实办公室按季度对办公协同文件传阅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传阅情况通过钉钉群、微信群进行提醒通报,督促全体机关干部及时查阅OA文件。要求机关干部把学习传阅文件作为知情明政的重要途径来对待,切实转变政协机关部分干部的OA公文传阅率低的现象。
(四)将“普陀政协”微信公众号印发在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指南中,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人数,将微信公众号内容转发到普陀政协工作群和各专委会微信群,增加公众号文章的阅读量。
四、关于“机关工会作用发挥不够,工会经费没有用足用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11月,对工会班子进行了换届,按照《浙江省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对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等开展慰问。对符合政策的退休干部补发了慰问品。2020年12月,举办“领略观音文化•冬季健身步行”活动,组织机关全体会员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活动,受到会员们普遍欢迎和肯定。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存在虚假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区政协有关管理制度及《区政协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开展专题学习,对有关文件造假、材料造假的经办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服务机关、服务委员的作用,着力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明确实行办文首责制和错情登记通报,强化各委室办文责任。
(二)把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机关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2021年1月会同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保密部门三家单位专题商讨意识形态研判督查等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保密管理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妥善处置。全面落实对区政协网站、政协微信公众号、“书香政协”委员书吧、《普陀政协》杂志、报告会、协商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工作。
六、关于“市政协委员普陀工作室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发挥市政协委员普陀工作室作用。于2020年11月在该活动室举行“市政协委员开展履职情况分享座谈会”;2021年1月召开“市政协委员普陀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交流会”,提高活动场地利用率。
(二)制定2021年度市政协委员普陀工作室活动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有主题有吸引力的活动,即3+1活动。为提高利用率,突出共享共用,将该工作室拓展为区政协专委会及其界别小组、普陀政协书画院、文史研究院开展活动平台使用。
七、关于“制度建设与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小组,由政协秘书长任组长,政协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专委会一名副主任为成员,并于2021年1月召开社情民情分析研判小组会议。修订完善《区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调整提高社情民意信息奖励标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完善社情民意特邀信息员制度。完善政协委员履职考核量化评分,明确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基本目标要求以及激励办法,督促委员履职尽责。
(三)认真落实完善普陀书画院工作管理机制,修订《普陀书画院劳务人员聘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八、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由政协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党建副主任,明确了责任、保障到位的党的建设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巡察以来机关支部已召开支委会12次,组织党日活动12次,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正常化。各支部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纪实台账管理,按规范格式及时作好记录,并添加照片和签到表,做到内容详实,图文并茂,有据可查。
九、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机关党组严格落实每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
(二)对机关各个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制订了《普陀区政协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风险防控点22个,制定53项防控措施,明确防范责任人和防范责任领导。
(三)对2018年以来2名机关干部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存在个人违规情况在政协机关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教育。
(四)制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与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突出个性化责任要求,做到签订全覆盖,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下一步,普陀区政协机关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反馈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政协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19377,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1122室;电子邮箱:ptzx@bzadlt.com。
中共政协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机关党组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