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9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东港集团党委开展了政治巡察。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1个、完成阶段性整改4个。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1人,对1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新增制度3项,修订完成制度9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三个有利于’和‘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执行区委重大决策不够坚决,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投资普陀、服务普陀、为普陀创收的意识有所淡化”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执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投资普陀、服务普陀、为普陀创收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围绕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具体工作。一是围绕普陀大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东大康复医院已建成开业;东大幸福康养大院项目方案策划已经完成;东大台项目全面开工,与悦榕集团完成合作签约,将合作打造悦椿温泉养生酒店项目。二是围绕普陀大旅游产业发展与“和美小岛”建设,推动文旅产品创新。完成普陀南部诸岛整体旅游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落实同蚂蚁岛、登步岛有关部门对接,谋划在蚂蚁岛打造一个综合体项目;编制完成普陀山海国际露营公园策划方案,计划打造高品质房车露营公园;继续关注葫芦岛休闲养生文化村项目进展。三是围绕普陀自贸区“三位一体”产业格局,推动发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在做稳做实大宗油品贸易业务外,进一步拓展其他品种业务,形成更大规模的集聚效应。四是2020年各项指标逆势增长,全面创收创效。全年实现经营收入11.6亿元,为年计划的145%,同比增长44.8%;实现净利润3750万元,为年计划的125%,税收缴纳约5000万元,各项经济指标和纳税额在区属国企中名列前茅。
(二)针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
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发挥自身产业优势,进一步完善企业战略规划,明确企业转型升级的产业方向和实施路径,打造城市建设、产业服务、文化旅游、休闲健康、资产资本五大产业风景线。立足现有业务板块,不断整合、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提升经营效益。集团通过土地出让实现的营收占总营收比例逐年下降,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三)针对“企业资产债务结构失衡,缺乏有效的负债约束机制”问题
积极向股东增加留存收益并转增注册资本,以此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债务结构,有关议案已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已由2亿元提升至3.5亿元。同时自加压力,不断提升获利能力,启动“主要指标五年倍增计划”,即五年后经营性收入和利润两项指标实现翻倍增长,确定2021年经营目标为:完成经营性收入14亿元,净利润4200万元,两项指标较2020年的目标值分别提高了75%和40%。
二、关于“部分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国有资产产权不清,监管不到位”问题
对相关责任主体东大城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对该公司历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由下属东大资产经营公司牵头对所属资产的产权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二)针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降本增效还需加强,国有资产利用率还不够高,部分资产租金收取不及时”问题
全面加强集团旗下资产招商工作,整体出租率达到93.67%,对还剩余的空置资产明确改造提升方案。同时,对旗下经营性资产租赁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摸,分类别、视情况加大催租力度,及时向拖欠租金的商户发送催告函,已对5家存在租金拖欠的商户提起诉讼。
三、关于党管企业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以班子会议、工作例会代替党委会议”问题
严格执行集团章程和《党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党委会前置工作做到位。整改期间,集团共计召开党委会议6次、领导班子会议7次,所有会议议题均提前准备,严格区分议题讨论范围、决策权限、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等。
(二)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未形成会议记录”问题
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重点就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进行了讲解,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党委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提前2天以上通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
四、关于“四风”问题还未根治,奢靡享乐思想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超正常需求采购矿泉水和茶叶”问题
停止在各类会议摆放瓶装矿泉水,2020年起已没有相关采购费用支出。同时改正以往统一报销的形式,根据实际业务用途进行采购,单次采购单次报销,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二)针对“公款举办年夜饭聚餐”问题
2018年12月在旗下酒店分公司举办了一场年终总结大会,全体员工参加,会议期间按惯例安排了员工工作餐,2019年起,根据有关规定集团已取消了这一惯例。同时制订出台《会议管理办法》,所有会议均按照办法的规定操作。
(三)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问题
已按要求完成了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同时再次对办公用房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目前集团办公用房已全部按规定面积进行人员分配。
五、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和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在职工工资总额和福利定额以外设置和发放奖励,以发放劳保用品为名向员工发放洗理用品”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公司制定出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严格依照办法执行采购、发放,严格按照实际采购物品入账。
(二)针对“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房产给职工”问题
已停止员工优惠政策,今后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房产项目如有促销需要推出优惠政策的,不再设置专门针对员工的优惠,面向全社会,根据集团有关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合法合规操作。
六、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于集团自行制定的接待办法执行不到位,存在虚假接待、结算不及时、接待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修订完善《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业务接待报销时限。切实加强审核监督,确保所有接待不拆分、不虚报,按制度要求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单次接待单独报销,按实、依规、及时完成审批和结算。
七、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干部选任考察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制订出台《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回避制度,严格依照办法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程序。同时,全面做好干部选拔过程性材料的收集整理,形成文书档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据可查。
(二)针对“制度体系不完善,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明确需新增3项制度和5项以上管理标准,修订3项制度。已完成4项制度修订,另有多项制度的初稿已完成,具体制订、修订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加快完善出台。
(三)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全面升级信息化软件,集成办公OA和财务审批,重新梳理了财务审批的流程,重点对对账目明细进行了全集团统一规范设置。财务部门实施内部交叉检查,确保所有资金账目明晰,有据可查。
(4)针对“车辆管理不规范,保险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完成了公司本级和下属公司名下所有车辆保险的统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了《车辆定点保险合作协议》。同时举一反三,完成了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工作,有效堵塞了漏洞,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项目违规招标”问题
严格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认真编制2021年度招投标计划,切实做到不拆分招标项目,不随意改变招标方式,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招标方式的项目,全部提交集团领导班子讨论审议,确保程序到位。
(二)针对“招投标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强化招投标全程管控,严格审核招标文件;二是根据项目特点合理设置相关资质,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监审部门对项目招标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招投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
(三)针对“工程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了设计审查小组,加强施工图纸审查;二是组织工程及相关人员学习《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等工程制度;三是全面加强针对设计变更及按图纸施工情况监督检查;四是加大对服务单位的管理力度;五是加强对新建工程的合同审查及合同担保金等支付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九、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待加强,压力传导有所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二是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按照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执行。三是进一步夯实“廉建联防”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基础;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和管理提升,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廉洁风险。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党内制度汇编;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整改结果运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各类党员活动,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各支部严格执行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教育;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十一、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对党员的党籍材料进行“回头看”,做到入党材料应有必有。
十二、关于经营性人才队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盘查梳理员工档案信息,开始经营性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干部选拔交流,2020年共开展干部提拔、交流3批次16人,系统谋划2021年紧缺岗位人才公开招聘和相关岗位干部员工交流调整工作。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出台了鼓励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的有关政策;利用麒麟学校创新培训学习形式。
下一步东港集团将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集团持续稳定发展。一是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严格台账管理,加强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制度体系,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夯实靠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掀起集团新一轮奔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822011;通信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麒麟街233号;电子信箱:dgjt666@163.com
中共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