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聚焦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现象,以压实责任为重点,助推国企、行业、地方治理能力提升。2020年,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涉纪信访量同比下降近50%。
突出问题导向 一体化压实国企监管职责
针对普陀区个别国企高管在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区纪委区监委通过“室组联动”等方式,督促区国资办和国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递进式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执行年活动,并要求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在该区所有区属重点国企一体化推广“廉建联防”(工程项目与廉洁风险同步预防)模式。
东港集团通过明确六类“预防重点对象”,制定6个“预防重点环节”要点与措施,并配以“廉洁+安全”两项协议同步签订、宣传教育同步跟进、督促整改全程贯穿等六项保障举措,实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干部成长等“五个安全”。2020年以来,该集团共有22个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该模式,通过自行招标监督管理等方式共减少成本控制价1853万元,并有效遏制了“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立足职责定位 模块化压实行业监管职责
针对行业主管部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抓业务和抓监督用力不均等问题,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系统、源头和综合治理,模块化推进“清廉工地”“清廉水利”“清廉校舍”等单元建设。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督促并指导区住建局制定出台“清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构建形成区级层面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参建五方主体实施的组织架构,明确并压实各方在加强制度建设与执行、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的责任。目前,一区级重点项目正试行“清廉工地”创建工作,涉及资金达4.17亿元。
着眼区域实际 个性化压实属地监管职责
村级“小微工程”多为关乎民生的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提升村容村貌,便利村民日常生活,这些工程由于体量较小容易出现监督盲点。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督促并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践村(社)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
针对本地区工程项目多、专业监管人才缺乏等问题,沈家门街道纪工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发上线工程交易类、政府采购类、公共资产和公共资源使用权出租出让类“三项交易”数字化智慧监管系统,2020年,共对32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全过程留痕和监管预警,其中50万以上19个,下发督办单8份,整改问题14个。
展茅街道纪工委则出台了《展茅街道小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优化交易流程,并在不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中,利用木匠、泥瓦匠等五匠人才丰富的优势按乡土人才级别给予参与不同额度工程招投标权限,并通过“阳光化”公示,村义务监督员参与等方式,实现预防腐败和节省费用同步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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