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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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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纪正风反腐 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1/6/7 9:13:28     点击量:3175

        回首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一以贯之严明党的纪律、整顿党的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担负起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这是百年大党历经风雨洗礼、沧桑巨变而历久弥坚、叶茂根深的一个重要原因。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对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二大至六大党章,都专设“纪律”一章。党的五大明确提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宜重视政治纪律”,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五大党章明确了“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强调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四个服从”,设置了“党的监督机关”专章。建军初期,毛泽东同志亲自制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简明务实的纪律要求树立了党和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革命战争年代,在严酷的环境下,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就不能生存和发展。延安时期,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黄克功案就体现了“共产党员犯法从严治罪”的纪律要求。严明党纪,净化了党的队伍,凝聚了党心军心民心,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政治和组织保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变化,纪律建设的内容与革命战争年代相比也不尽相同,但严明纪律始终是一条不变的原则。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分设为两章,这一体例延续至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颁布,使党的纪律规范逐步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推动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2012年11月16日,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将纪律细化为“六大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在执纪审查中,注意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突出党纪特色,既强调依规依纪依法,又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密,纪律执行机制更加健全,纪律观念持续深入人心,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严明,党就有团结统一、兴旺发达的基础;政治纪律废弛,党就有四分五裂、分崩离析的危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终要靠广大党员的政治自觉。这种自觉来源于坚强的党性,来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来源于对党的忠诚。但这种自觉不会自发产生,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经过长期不断的思想淬炼和实践磨砺才能形成。形成政治自觉,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怀“国之大者”,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党风正则事业兴。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我们党一贯重视作风建设。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中央党校开学典礼大会上,作了《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揭开了延安整风运动的序幕。整风运动的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经过3年时间,我们党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三大作风”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着标志,也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

        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针对执政后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有所滋长的现象,党中央及时开展整风运动、“三反”“五反”运动,使全党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的重要论断。这一时期,党内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制定《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全面开展整党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务接待、对外交往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历届中央均以中央全会文件的形式,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全党解决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和学风、文风、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带头改进作风。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强调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改进作风的具体规定。党中央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口。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释放出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持续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整治数字脱贫、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完善公务接待、督查检查等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从具体问题入手,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二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三是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我们要坚持用好这些经验做法,把党的优良作风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腐败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

        1926年8月,党中央针对革命形势高涨、投机腐败分子可能混入党内的现象,向全党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级党部“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在局部地区执掌政权,腐败的危险也随之而来。从1932年到1934年,党中央在中央苏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重点反对贪污浪费行为。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同志要求领导干部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将进京比喻成“赶考”,表示“我们决不当李自成”。党在全国执政后,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对防止腐败现象滋长起到了震慑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他一再告诫全党对腐败问题要“看得更深一点”,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党的十四大强调“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把“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六大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政治判断,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刀刃向内、重典治乱,严肃查处一批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稳步推进纪律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工作,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作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分子,着力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腐败案件,加大金融、政法等领域反腐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再到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步步深入、成绩斐然。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前,腐败的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态度、决心和力度就不能变。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使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充分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探索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路径,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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