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区纪委区监委对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进出口部部长姚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
姚平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与他人合伙经营水产销售业务;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已另案处理)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姚平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姚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个人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案款项予以冻结。
审查调查期间,姚平在其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忘记为人民服务这个党的根本宗旨,看问题想事情都以私利为出发点,公权力变成了个人牟利的工具,眼中只有钱而没有法,最终以身试法。其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姚平个人简历:
姚平,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浙江三门人,大专文化程度,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至1998年2月,舟山兴业有限公司鱿鱼加工厂职工;1998年3月至2004年1月,舟山兴业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科副科长;2004年1月至2013年1月,舟山兴业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部长;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远洋供给事业部部长兼进出口部副部长;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水产一部部长;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进出口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进出口部部长。2021年1月6日提出辞职,2021年2月8日与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21年5月被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