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疫情相关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的情况?”日前,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赴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检查组除了听取卫生健康系统奖励性补贴发放自查情况报告外,还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发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补贴按规定发放到位。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津补贴政策执行,普陀区各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细化督查范围、采取“自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对违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这个通讯补贴和夜餐费补贴列入国资核定的工资范围吗?有没有另外的奖励性补贴?”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把开展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问题列为2021开年第一季度监督执纪工作的专项督查内容,采用实地检查、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对11家被监督单位2019年以来的奖励性补贴、夜餐费(加班费)、季度与年度考核奖等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你好,请出示一下你们单位近期的财务凭证。”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监督单位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工资发放情况和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除了要求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报告、问题整改意见上报外,纪检监察组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查验账目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下属单位是主体责任传导的神经末梢,不能成为监督执纪的薄弱环节,更不能成为监督的盲点、漏点。”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家被监督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拓展延伸至水利围垦公司、海福公司、渔港公司、殡葬所、救助站、海洋行政执法中队等下属企事业单位,并将督查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普陀粮储公司、普陀台贸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等2家下属国有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各种名目和理由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是否存在借节庆之机,向职工发放津补贴;是否存在变相向职工发放现金或有价证券等问题。“我们资金的发放都是按照文件标准来的,资金使用也经过了领导班子讨论。”在普陀粮储公司,一工作人员将相关财务票据交至纪检监察组时解释道。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的优势,指导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审批和执行程序等。此外,还将进一步开展常态化教育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