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和数字化法院建设的背景下,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延伸监督触角,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日常监督工作中,以移动“微法院”、“数字法庭”、“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系统”等为抓手,实现对审判、执行等司法行为的有效监控,促使法院干警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动动手指 “掌上”监督便捷化
“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完成法定诉讼程序。自推行浙江移动微法院以来,当事人只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移动微法院,即可进行申请立案、查阅信息、传送诉讼材料、约谈、调解、开庭等活动。2020年,普陀区人民法院通过“微法院”、浙江法院网平台受理案件4128件(包括执行案件)。
面对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线上诉讼参与模式,纪检监察组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监督”,抽查调解诉讼全过程,加强对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私下接触、办案程序不到位、文书格式不规范等不当司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实现双方互动规范化、阳光化。
转变方式 “云上”监督可视化
普陀区人民法院共有20个审判庭,全部为数字化审判法庭,可对庭审情况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现场的一举一动都会被记录下来,纪检监察组对不符合庭审规范和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实现庭审动态监管。同时,为打造公开、透明的庭审,加强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组督促区人民法院除了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尽可能多地将庭审现场“搬”上网络。2020年,该院网络直播庭审1583场,占公开庭审数的87%。
疫情期间,普陀区人民法院将审执工作从“线下”转至“线上”,纪检监察组同步转变监督方式,通过数字法庭系统,对“云调解”“云立案” “云审判”“云执行”等“云端”工作进行监督。2020年,纪检监察组共抽查庭审录像20余个,发现违反相关工作纪律问题1起。
“双线”结合 “轨迹”监督清晰化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纪检监察组时不时地对普陀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线下”走访方式,重点核查是否建立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维修管理是否规范到位等情况。
“我院有17辆执法执勤用车全部纳入浙江政法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系统管理,安装GPS定位系统,并实行系统派车。”普陀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登录浙江政法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系统,纪检监察组对17辆警车实现实时定位、轨迹查询等操作,通过抽查车辆运行“轨迹”,“线上”勒紧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纪律弦”,杜绝“车轮上的腐败”,确保执法执勤车辆平稳地行驶在姓“公”为“公”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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