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10个。巡察和巡察整改期间,提醒谈话4人,新建制度2条,修改完善各类制度18条。
一、关于“履职尽责力度尚需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能,印发《区民族宗教协调小组关于深化宗教领域“四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重就宗教领域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做好了宗教场所违章建筑综合治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设和佛教商业化问题治理成果巩固3个方面的工作。
(二)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部领导班子逐一认领问题,进行认真深刻的对照检查,明确各个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对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学习的时间、参加人员、学习要求等,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理论学习。
(三)深化宗教领域治理举措,分两个批次组织区和重点乡镇民宗干部11人赴杭州、台州学习考察宗教领域治理工作,依法完成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并开展常态化巡查、管理等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明确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等,并按照创建要求,持续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
二、关于“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部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区统战领域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机制等3个方面举措。
(二)全方位推进统战领域阵地建设和宣传工作,争创一个省级示范点、将40套民法典宣传挂图和1000把宣传扇发至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场所自行组织普法宣传学习50余场次等。根据今年工作安排,举办了《民法典》等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20余场次,已完成统战各领域宣传教育全覆盖。联合各镇(街道、管委会)、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10余次。印发《关于实施2020年“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的通知》,对全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并通过《今日普陀》、普陀统战公众号等载体平台,不断强化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三、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梳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制定《区委统战部走访、慰问办法》等,确保日常工作开展、走访慰问有章可依、依规执行。完善并严格执行《部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审核人、会议记录人等职责分工,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四、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 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确保符合要求、规范到位。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工程项目清单进行核对,并提交经费合计错误的情况说明,对负责校核的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对今年部里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财务支付的审核把关,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杜绝出现此类错误。
六、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规章制度的专项业务培训。部务会议专题学习走访慰问、资金使用办法,进一步提升审核把关意识,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使用。定期在月度会议就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常态化抓好业务规范。对财务工作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七、关于“因公处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港澳及侨务领域工作人员进行申报流程、审核程序执行等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并落实常态化学习培训和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到位。
八、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理清单位党员发展情况。召开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对纪检委员进行了补选。对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和专题党课等资料的记录工作。对党务工作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与区总工会对接,加强政策的沟通与学习,召开部机关工会选举大会,按程序完成工会组织的设立和工会主席等人选的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工会委员5名。
十、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对各科室半年度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累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份、累计开展廉政谈话13次。开展学习培训、视频展播等警示教育活动6次。在部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月度例会等会议上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了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入股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强化部机关干部队伍廉洁自律。
下一步,区委统战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整改落实质量。进一步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科学合理、有序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统一战线工作高效落实和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13603,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1325室;电子邮箱:pttzb@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统战部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