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位系统显示,你们有一辆警车有好几天晚上停放位置显示不是在指定停放区域,请说明一下情况”。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会同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审判保障中心组织开展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是否建立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维修管理是否规范到位,以及定位车载终端使用等情况。
针对一辆警车几次未停在指定区域的异常情况,检查组第一时间检查了执法执勤用车定位系统使用情况,发现部分车辆定位系统无法使用,轨迹无法查询。经向院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原来,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开始使用浙江政法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系统,该系统为全省使用的集车辆实时定位、轨迹查询等一体的车辆管理系统。最近,该系统出现了技术性故障,该院已多次联系移动公司相关部门都未得到解决。“我们会加紧督促移动公司解决故障,使系统尽快正常使用。”普陀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张发票怎么没有相关的维修清单?”检查组在检查执法执勤用车维修管理情况时,发现一海岛基层法庭执法执勤用车共有5笔维修费、合计金额3210元,但报销时只有发票,没有附上维修车辆车牌号和维修清单。此外,该法庭有个别警车没有到普陀区公车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要严格执行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执法执勤车辆要经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在普陀区定点维修厂维修,并保存好车辆定点维修验收结算的相关单据。”检查组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
“我们海岛的法庭因交通关系去区里的定点维修厂维修不太便利,在碰到亟需用车的情况下才会就近到当地的维修厂修理。我们会进一步完善车辆维修管理、规范报销手续。”该负责人表示。
今年10月,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也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双月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该所执法执勤车辆日常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未对日常出车使用情况做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向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及时做好整改。
“现在单位外出用车都会做好记录,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公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更新。” 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说道。日前,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区卫生监督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维修保养结算审批、出车记录等内容进行了再检查,发现相关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并重申了车辆使用的有关纪律要求。
“对执法执勤车辆规范性使用管理的监督要重点突出、找准问题,也要久久为功、提升实效。”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关将近,将不定期开展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处理,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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