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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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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0/23 10:29:01     点击量:315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审招办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1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收回资金27067元。新建各类制度3条,修改完善制度9条。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投资项目协同会商机制。二是强化项目对接主动性,安排“我来办”金牌专员提供全流程跟踪代办服务,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到普陀经开区、虾峙等地开展组团式精准服务。三是推进审批流程改革,通过开展施工图审查改革、竣工图电子化管理等工作,减少企业开竣工时间。四是加强“浙里办”宣传推广,至9月底我区新增“浙里办”用户13000余个,同比增加100%。五是推动落实“涉企证照”改革,今年已办理跨部门证照联办事项1706件,平均缩短办理时间80%以上。六是推进企业常态化开办便利化,新办企业网上申报率已提升至97.4%,开办时间缩减到2小时以内。七是渔船交易一件事改革已完成11艘渔船交易,提速85%以上。八是谋划启动市民中心搬迁,普陀全民健身中心部分场地改造为行政服务中心,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及搬迁。同步谋划新市民中心建设,预计2022年底前完工。

        二、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制定完善《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等,在招投标审批、“三重一大”议题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二是严格执行《区审招办会议制度》,对2019年12月底前的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整改,并定期开展检查。

        三、关于“招投标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控制改变招标方式审批,1-9月份审批项目53宗,比去年同期减少8宗。二是进一步加强非公开招标项目标后跟踪,要求各建设单位上报《非公开招标实施情况表》,对比分析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成效。三是引导建设单位采用设计评定分离办法,1-9月份共有永兴村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等5个项目进场交易,100%实施评定分离的公开招标。

        四、关于“对基层指导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老年优待证办理的程序、职责分工,落实办理专员,并建立钉钉工作指导群。二是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并组建了118人的东海渔嫂代办员队伍。三是推进巡回服务岗常态化,今年以来已为偏远海岛居民提供户籍、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服务20多次。

        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半年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月14日召开作风建设大会暨廉政第一课,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制度建设的廉政风险,9个科室及42名干部职工均开展了风险排查,并制定了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深化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六必谈”机制,每半年1次开展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四是以打造“清廉型中心”为抓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员8小时内外教育监督。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创城活动,并将8小时外党员作风纪律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评议。

        六、关于“效能建设、服务意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窗口无否决权”和常态化办事回访跟踪等制度的实施,深化“我来办”金牌专员代办制度,今年已为群众和企业代办各类事项3000余件。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考核管理办法,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服务礼仪培训等,5月8日对新进以及有过投诉记录的人员进行了服务规范培训。三是强化效能监督,实行办领导周巡查,完善办事咨询服务投诉体系,强化好差评系统和“一事一评议”的全面应用,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全面调查和跟踪回访,回访率达到80%以上,回访满意率达到99.98%。

        七、关于“制度意识不强,制度整合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制度建设专项小组,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新增《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小额工程管理制度》3项制度。建立了内部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

        八、关于“内控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食堂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提取审批手续和备用金库存金额。严格按食堂采购制度进行食料采购。二是启用食堂消费新系统,每月核对就餐人数。三是注销旧饭卡,离职人员(345名)饭卡已全部退款和注销。四是对两家承租单位2014年-2018年度的电费共计4141元已经完成补收。五是制定《小额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审价和报批。六是规范委托审价制度,项目金额小于50万结算委托入围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中心备案。七是核定了工会费应缴人员名单及金额,并在4月份底前补缴完毕。

        九、关于“关键领域、重点岗位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公务车辆维修操作规程》,调整结算单格式,增加内部审核机制,现场监督人员两人以上。二是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梳理EPC各类文件,待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实施细则后执行。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拟以EPC方式实施前召开标前会议会审,征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四是建议各行政主管部门尽快落实EPC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五是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管理,形成相关制度。六是在现行条件下,强化了对进场交易的9个EPC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核,对招标文件中的资信、业绩等各类加分条款从严把关。七是在舟山晚报、普陀电视台、融媒体网站上等发布招租公告82次,发布率100%。八是定期上报交易数据至国资进行核对,对非经营性资产由国资审核通过转经营性资产后再予以招租,对超过租赁期限出租项目报国资科审核。

        十、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打造“崇学型中心”目标,研究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集中观看视频、专题讨论、党员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的党员学习教育,上半年每个支部均组织开展了1次以上专题党课。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夕组织窗口党员骨干到展茅街道举行“最多跑一次党员在行动”现场服务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围绕打造“服务型中心”目标,今年以来组织“我来办”金牌专员、窗口党员深入企业和海岛开展“三服务”活动20多次。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等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各支部均按照规定次数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并规范记录台账。二是对各支部进行重组,增设第六支部,并完成了6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党建品牌创建,如第五支部围绕“税徽映党旗征纳两同心”品牌积极拓展工作载体。三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1名预备党员转正,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工作。四是对一名缺失政治审查的预备党员重新进行政审,补全政审结论。

        十二、关于“队伍建设缺乏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安排80后年轻干部多科室轮岗。向区委编办争取到紧缺人才引进名额1名,已进入招聘程序。二是规范编外人员聘用手续,今年以来公开招聘的5名编外人员,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择优录用。三是完善中层干部交流机制,对长期未交流的干部,分批合理安排岗位调动。四是严格执行《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干部使用退出机制。

        下一步,区审招办党组将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三是着力推进全面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面工作的重要契机,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不断开创改革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801139;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东3号楼6楼;电子邮箱:zsptfg@163.com

        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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