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审招办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1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收回资金27067元。新建各类制度3条,修改完善制度9条。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投资项目协同会商机制。二是强化项目对接主动性,安排“我来办”金牌专员提供全流程跟踪代办服务,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到普陀经开区、虾峙等地开展组团式精准服务。三是推进审批流程改革,通过开展施工图审查改革、竣工图电子化管理等工作,减少企业开竣工时间。四是加强“浙里办”宣传推广,至9月底我区新增“浙里办”用户13000余个,同比增加100%。五是推动落实“涉企证照”改革,今年已办理跨部门证照联办事项1706件,平均缩短办理时间80%以上。六是推进企业常态化开办便利化,新办企业网上申报率已提升至97.4%,开办时间缩减到2小时以内。七是渔船交易一件事改革已完成11艘渔船交易,提速85%以上。八是谋划启动市民中心搬迁,普陀全民健身中心部分场地改造为行政服务中心,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及搬迁。同步谋划新市民中心建设,预计2022年底前完工。
二、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制定完善《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等,在招投标审批、“三重一大”议题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二是严格执行《区审招办会议制度》,对2019年12月底前的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整改,并定期开展检查。
三、关于“招投标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控制改变招标方式审批,1-9月份审批项目53宗,比去年同期减少8宗。二是进一步加强非公开招标项目标后跟踪,要求各建设单位上报《非公开招标实施情况表》,对比分析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成效。三是引导建设单位采用设计评定分离办法,1-9月份共有永兴村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等5个项目进场交易,100%实施评定分离的公开招标。
四、关于“对基层指导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老年优待证办理的程序、职责分工,落实办理专员,并建立钉钉工作指导群。二是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并组建了118人的东海渔嫂代办员队伍。三是推进巡回服务岗常态化,今年以来已为偏远海岛居民提供户籍、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服务20多次。
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半年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月14日召开作风建设大会暨廉政第一课,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制度建设的廉政风险,9个科室及42名干部职工均开展了风险排查,并制定了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深化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六必谈”机制,每半年1次开展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四是以打造“清廉型中心”为抓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员8小时内外教育监督。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创城活动,并将8小时外党员作风纪律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评议。
六、关于“效能建设、服务意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窗口无否决权”和常态化办事回访跟踪等制度的实施,深化“我来办”金牌专员代办制度,今年已为群众和企业代办各类事项3000余件。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考核管理办法,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服务礼仪培训等,5月8日对新进以及有过投诉记录的人员进行了服务规范培训。三是强化效能监督,实行办领导周巡查,完善办事咨询服务投诉体系,强化好差评系统和“一事一评议”的全面应用,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全面调查和跟踪回访,回访率达到80%以上,回访满意率达到99.98%。
七、关于“制度意识不强,制度整合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制度建设专项小组,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新增《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小额工程管理制度》3项制度。建立了内部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
八、关于“内控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食堂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提取审批手续和备用金库存金额。严格按食堂采购制度进行食料采购。二是启用食堂消费新系统,每月核对就餐人数。三是注销旧饭卡,离职人员(345名)饭卡已全部退款和注销。四是对两家承租单位2014年-2018年度的电费共计4141元已经完成补收。五是制定《小额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审价和报批。六是规范委托审价制度,项目金额小于50万结算委托入围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中心备案。七是核定了工会费应缴人员名单及金额,并在4月份底前补缴完毕。
九、关于“关键领域、重点岗位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公务车辆维修操作规程》,调整结算单格式,增加内部审核机制,现场监督人员两人以上。二是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梳理EPC各类文件,待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实施细则后执行。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拟以EPC方式实施前召开标前会议会审,征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四是建议各行政主管部门尽快落实EPC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五是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管理,形成相关制度。六是在现行条件下,强化了对进场交易的9个EPC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核,对招标文件中的资信、业绩等各类加分条款从严把关。七是在舟山晚报、普陀电视台、融媒体网站上等发布招租公告82次,发布率100%。八是定期上报交易数据至国资进行核对,对非经营性资产由国资审核通过转经营性资产后再予以招租,对超过租赁期限出租项目报国资科审核。
十、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打造“崇学型中心”目标,研究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集中观看视频、专题讨论、党员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的党员学习教育,上半年每个支部均组织开展了1次以上专题党课。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夕组织窗口党员骨干到展茅街道举行“最多跑一次党员在行动”现场服务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围绕打造“服务型中心”目标,今年以来组织“我来办”金牌专员、窗口党员深入企业和海岛开展“三服务”活动20多次。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等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各支部均按照规定次数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并规范记录台账。二是对各支部进行重组,增设第六支部,并完成了6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党建品牌创建,如第五支部围绕“税徽映党旗征纳两同心”品牌积极拓展工作载体。三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1名预备党员转正,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工作。四是对一名缺失政治审查的预备党员重新进行政审,补全政审结论。
十二、关于“队伍建设缺乏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安排80后年轻干部多科室轮岗。向区委编办争取到紧缺人才引进名额1名,已进入招聘程序。二是规范编外人员聘用手续,今年以来公开招聘的5名编外人员,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择优录用。三是完善中层干部交流机制,对长期未交流的干部,分批合理安排岗位调动。四是严格执行《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干部使用退出机制。
下一步,区审招办党组将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三是着力推进全面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面工作的重要契机,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不断开创改革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801139;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东3号楼6楼;电子邮箱:zsptfg@163.com
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