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明确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任务分工、巡察重点和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自2017年以来,十三届区委已完成对46个镇、街道和部门单位、85个村(社)巡察,共发现问题1474个,移送问题线索75条,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3人、诫勉谈话28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巡察根本要求。坚守政治监督基本职能,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和范围,严格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抓住重点和要害,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点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穴位”。要聚焦巡察重点,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党工委、党委(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情况开展监督。要有效运用巡察方式,精准发现和反映问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完善巡察整改督促机制,健全巡察整改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据悉,区委第七轮巡察设4个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4个区属部门党组织以及东港街道、展茅街道开展巡察。(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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