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存侥幸觉得超速行驶不会被交警抓到,身为一名党员没有遵纪守法,违反了交通规则,现在想来实在不应该!以后会以更严格的要求对待自己。”六横镇一党员在接受其所在党支部书记谈话后说道。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六横镇纪委探索实行委托谈话制度,压实镇党委及渔农村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使其积极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及时纠偏止错。在今年的巡察整改及交通安全大整治期间,共计委托谈话66人。
“大家一听到要被纪委谈话,心理多少有点犯怵;别人一听到某某人被纪委找去了,总觉得犯了什么大事儿,当事人思想包袱会比较重。”六横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前期调研发现,由纪委对轻微违纪违规党员进行谈话,不少党员干部觉得心理压力较大,有些话不敢谈、谈不好,怕被别人知道了没面子。
针对这一问题,六横镇纪委决定对部分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委托其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为做好谈话工作,六横镇纪委针对不同的违纪违规情况,“私人制定”了不同的委托谈话方案,同时向被谈话人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发出《委托函》并附所有已了解的情况和有关材料,协助该负责人梳理政策、纪律和法律法规,提醒相关注意事项。
“陈书记,在回复函中要让谈话对象本人详细写明违纪违规经过、谈话内容和本人的认识态度。”委托谈话绝不是走过场,六横镇纪委除了要求负责人在限定期限内进行书面反馈,还规范了谈话记录内容,确保程序到位。“委托谈话不仅有助于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而且压实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该负责人在接受委托谈话后深有感触道。
“既不能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揽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从目前看来,委托主要负责人谈话,有利于形成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共同发力、联动贯通、一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