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书写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新答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9日)
徐俊军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四次代表会议部署,回顾总结我区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区委高度重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传达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区委书记张立军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区全面推进幸福普陀、清廉普陀建设的重要一年。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得到持续优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一)落实落细“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协助区委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推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协助建立区委常委会廉情分析会议制度,每季度对全区政治生态建设进行研究和部署;加强政治监督,牵头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1”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严明改革纪律,全程从严监督,保障全区机构改革、社区村体制改革完善等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深化机构改革等实际,调整清廉普陀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督促加快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村居等系列示范点建设。着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城市有机更新等大事,协助出台全区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满意科室创建活动;建立“纪税协作”机制,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联合监督,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全力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对履职不力的7名党员干部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积极探索镇(村)工程建设领域再监督工作机制,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助力工程廉洁增效。持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巩固深化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等制度,优化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在线考评模式,考评指标精简50%以上,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从全覆盖到高质量。同时,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网上备案制度,实现决策过程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审核回复意见1758人次。
(二)全力以赴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针对区委列出的13大类34个方面58个整改“问题清单”,区纪委提高政治站位,从严履行监督专责,蹄疾步稳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注重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到位,全区新建制度105项,完善制度127项;查处问责党员干部187人次,给予党纪处分22人、政务处分10人,清退各类资金164.4万余元,追缴违纪违法所得约320万元。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聚焦“四个落实”,分两轮4批次完成对14家区属单位、13个渔农村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25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按照市委巡察部署,抽调精干力量配合完成对定海区白泉镇的交叉巡察。切实推进区委巡察制度化常态化,针对巡视反馈5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对账销号;建立完善区委巡察机构工作规则、区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11项,编印《普陀区政治巡察监督检查内容参考清单》、巡察监督相关文件制度选编等,确保区委巡察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亲自点人点事点问题;严格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建立对帐销号制度,及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佳绩”的重要批示精神,高标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频度,“一季一主题”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使用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共开展明查暗访111次,发出正风肃纪告知书31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等专项整治,查处漏报瞒报房产问题9起9人和违规借贷问题8起8人,并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定。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基层减负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区委办、展茅街道、东港街道兴普社区省市区三级监测点动态监督和关注,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全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起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四)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通过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抽查检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和集体会商,加强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24人次,同比增长150.9%,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80.2%、16%、2.1%和1.7%。坚持澄清正名与回访关爱相结合,为受到不实反映的10名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对64名十九大以来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集中回访,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坚持执纪执法为民,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区委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牵头开展扶贫和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1家部门17项专项整治项目及成果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扶贫惠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执行、扶贫惠农“一卡通”管理等情况进行立项监督,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整改问题16个。全区共查处问责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追回资金38万余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机关会商协作机制,坚持一体化推进、联动化协作、清单化管理,全区共对涉及“保护伞”问题立案2起,留置1人,问责履职不到位人员7名。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通过“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20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
(六)统筹推进“三项改革”,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定出台工作规则,强化工作协同。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着力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堵点,深化纪法贯通“五项机制”和法法衔接“123”行动计划,健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全区对35人予以监察立案,对16人采取留置措施,同比分别增长105.9%、60%。加强镇(街道、管委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派出监察办公室与派驻机构结对互助工作模式,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9人次,给予政务处分5人,提出监察建议16条。完成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将16家派驻(出)机构整合为10家,其中综合派驻(出)8家、单独派驻2家,监督单位49家。扎实推进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与派驻(出)机构“六个一体化”,加强统一管理和单列考核。因地制宜深化派驻(出)机构“片组协作”“立项监督”模式,积极探索与党委(党组)协作互动、“1+1+8”“1+X专项督查”“走心谈话1+N”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全年开展内部“立项监督”18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4个;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深化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深入推进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设立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内部协作制约更加有效。
(七)一体推进“三不”,持续标本兼治削减存量遏制增量。注重协同高效,发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438件,同比增长172%;立案86件、同比增长41%,其中区管干部21人;党纪政务处分75人、同比增长47%;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肃查处舟山国际水产城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校山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快速办结由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的市菜篮子公司受贿案件,其中夏某受贿金额系迄今为止我区查办同类案件中最大。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规范留置执行工作和“走读式”谈话,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开展重复访及“三多”信访件专项“清淤行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搞变通”等问题。“一案一析一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监管机制,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牵头主抓警示教育月“十个一”活动,全区召开各级警示教育大会104场次;协助打造市级警示教育基地(普陀看守所)和廉政教育基地(蚂蚁岛),接待党员干部7700余人次,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区8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向纪委监委投案;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拓展深化清廉普陀“纪律教育基层行”活动,做到基层单位全覆盖,会同区委宣传部出台并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渔农村文化礼堂清廉文化元素培育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新任科级干部任前警示教育、“清廉普陀·渔我同行”渔民画创作比赛、“莲花洋畔‘廉’花开”清廉书画摄影展等活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八)突出政治建设,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机关规定动作做到位,特色动作有“纪味”。区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并执行科学决策和运转机制、集体学习制度等,努力作出表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成立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家访等活动。注重全员学习培训,常态化实施“一月一主题、两月一论坛”学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业务“大比武”现场知识竞赛、笔录制作竞赛等活动15期。坚持多样化选人用人育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调整纪检监察干部25名。建立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工作交流会,推进干部队伍培养形成体系和梯队。试行“上挂下派”“跟案实训”等制度,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自我监督管理,深化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梳理运用纪检监察系统风险防控“三张清单”,聘请首批特约监察员12名,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树立普陀纪检监察铁军良好形象。
过去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足职能职责,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到底,为幸福普陀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树倒根存,制度建设和执行还需加码加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仍有腐败问题发生,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化、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从自身建设看,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对政治监督的方法途径把握不精准,综合效果尚未充分彰显;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站位不高、作风不实、能力不足、担当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幸福普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要。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协助区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普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大力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新答卷提供坚强保障。
——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自觉地具体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带头践行“两个维护”。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高质量的制度完善督促机制,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责监督,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以高质量的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高水平的治理现代化。
——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攻坚战、持久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不能松劲停步,必须与时俱进、稳中求进。要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准确把握“稳”和“进”的关系,坚定信心决心,保持定力耐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以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以综合运用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增强惩治效果,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执纪执法水平,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要坚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具体的、实践的。要以持续深化“三转”为关键,以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准绳,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要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一是一、二是二。要把建设高素质队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炼、实践锻炼,确保忠诚担当、爱岗敬业。
——要坚持走在前列、争先创优。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在发挥“四项监督”作用、建立精准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督促推进清廉村居、清廉国企、清廉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打造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努力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更多普陀经验。
(一)聚焦做到“两个维护”,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确保“两个维护”见诸行动。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舟山(普陀)重要讲话和关于舟山(普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内容,建立实施日常监督必督、专项检查必查、执纪问责必究“三必”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逐一对照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坚决纠正就事论事、以会议文件或口头传达代替实际行动、以工作业务整改代替思想政治整改等问题。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两个维护”在普陀落地生根。要改进政治监督方式,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突出重点、靠前监督,增强政治监督效果。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督促全区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要持续抓好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开展“8+1”专项整治“回头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解决问题。
强化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打造好“责任传动轴”,构建起“责任共同体”,带动所有监督主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继续协助实施区委常委会廉情分析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资料库,动态研判量化评价,助推全区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两个责任”考评系统,健全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网上备案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服务保障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打造清廉营商环境。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督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群众满意科室(窗口、站所)创建监督评议力度。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预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廉建联防”,探索实践镇(村)工程建设领域再监督工作机制,促进镇(村)工程建设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要督促推动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同步推进、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加强企业廉洁合规建设,强化“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监督,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三服务”工作,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清廉普陀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全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巩固领导干部向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纪监督,严格贯彻执行《普陀区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探索建立行贿人档案库和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治理力度。
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着力激励敢当善为。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干部执行力。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健全回访关爱、澄清正名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要严格规范问责工作,精准运用“一票否决”,分清职责、实事求是,营造护航担当、倒逼作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三)聚焦护航脱贫攻坚,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全面实施清廉村居“九项举措”,督促健全小微权力清单、“三资”管理、清廉档案等制度,推动完善村(居)务监督工作规程,创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高质量的示范点。加大渔农村巡察力度,严管基层微权力、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加强对镇(街道、管委会)监察办公室规范化运行的指导,健全实施镇(街道、管委会)纪检监察工作规程、片区协作、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机制,建立廉情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监察办公室职能作用。
着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年”行动,探索建立完善区委巡察联动、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深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紧盯增收攻坚扶贫、行业扶贫和低收入渔农户救助,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对接,全面梳理盘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继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进行督查,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化拓展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纪委部署,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聚焦征地拆迁、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涉农补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标本兼治深化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抓住典型案例,开展教育整治。要加强同政法机关密切合作、协同作战,持续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
(四)聚焦补齐作风短板,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推进纠治“四风”精准化。坚持问题导向,坚守重要节点,靶向发力精准治理“四风”问题。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基层站所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回头看”,防范和查处违规接待、不吃公款吃“大款”等问题;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退还礼品礼金,进一步规范礼品礼金处置和廉政账户管理;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抽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抓早抓小。要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正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检查考核多、网络平台多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问题产生。
推进执纪问责常态化。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定不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的督查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继续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优先处置、不留情面,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把加强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抓手,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健全纠治“四风”统筹协调、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作用,提高正风肃纪工作质效。用好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发挥数据风向标作用。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因地制宜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
(五)聚焦发挥利剑作用,推进区委巡察制度化常态化
持续彰显政治巡察之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突出“三个聚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力发现并纠正政治偏差。
推动巡察有形有效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高质量推进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着力完成对4个镇(街道、管委会)、7家区属单位、1家国有企业、13个行政村、10个城市社区、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的政治巡察。要深化巡察上下联动,创新巡察工作方式,通过以清单领路、以组团提效、以自查摸底开展分门别类精准巡察;深入推进村级巡察工作,深化1个镇(街道、管委会)加多个村的“1+X”立体式监督,实施“巡镇带村”“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积极探索一线巡察工作法、“巡局带站(所)”巡察方式等,提高巡察效率。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要强化巡察机构自身建设,探索实行“组办会商”制度,推进巡察办与各巡察组在巡察各阶段的深入融合;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突出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巡察整改情况审核把关验收机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加强巡察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放大震慑效应。健全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动监督机制,利用每两轮巡察的间隙,组建联合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及移交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督查。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分析,推动问题整改与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六)聚焦提升治理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推进“三项改革”。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区纪委区监委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切实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强化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管,深入实施法法衔接“123”行动计划,积极探索更具实效的审查调查案件承办人制度。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探索建立自办案件会商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落实“六个一体化”要求,研究出台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信访举报工作规程、执纪执法工作规程等制度,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协同贯通各类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使“四项监督”互促共进、放大叠加,攥指成拳、彰显效能。坚持工作一体考虑、力量一体调配、成果一体运用,加强对监督工作的整体规划,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优化配置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力量,注重强化执纪监督部门和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派驻机构之间的统筹联动,深入推进结对互助工作。积极探索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新机制,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职责不明、重点不清、方式不优、协同不够等问题。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更加准确熟练地把握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准确把握刚和柔、稳与进的关系,精准把握“四种形态”互相转化的尺度,探索运用“七看”工作法,即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力求做到宽严有据、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增强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
(七)聚焦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更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利于稳定,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深入整治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件,实践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办法和信访举报问题主体责任函告制度,建立信访举报分级定色处置制度,推动信访办理规范化高效化。正确处理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
更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日常监督、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补上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防止制度空转。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更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实施“纪律教育润我心”计划,在“纪律教育基层行”全覆盖基础上,推动纪律教育由表及里、滋润初心。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配合党委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坚持一案一剖析,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促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在区委党校打造“普廉大课堂”,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全面融入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发挥清廉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建立一批清廉文化元素进渔农村文化礼堂示范点,探索打造清廉文艺节目、普陀海洋文化“廉名片”及“廉”主题公园,讲好清廉故事,引导清廉风尚。
(八)聚焦高素质专业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打造模范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区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执行制度规定,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凝聚合力、深度融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作斗争。
深化锻钢铸魂,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全面深化“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运用好“一月一主题、两月一论坛”等学习教育机制,重点深化对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规则规定等纪检监察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做实做深一线调查研究,一体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面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运用政策、精准审查调查等方面的本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交流锻炼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宣传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营造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从严监督管理,坚决防治“灯下黑”。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规则》《规定》,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审理、涉案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梳理查找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干部室和特约监察员的作用,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践初心,奋楫扬帆再向前,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新答卷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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