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纪律作风护航年活动,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定海区双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夏良军为亲属谋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问题。2012年2月,夏良军在担任原岑港镇总工会主席期间,在其父母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父母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20年3月,夏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取得的资金已退缴。
定海区白泉镇柯梅社区塘夹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兼董事长王平军非法占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王平军任塘夹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协管员期间,在代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6400元。2018年5月,在该镇纪委向其了解情况时未如实说明问题。2020年1月,王平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占有的资金已退还。
岱山县岱东镇龙头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徐枫,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亚岳违规发放救助资金问题。徐枫为平息胡亚岳与村民刘某某之间的纠纷,与胡亚岳商量后,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等形式,向刘某某发放补偿款9000元。2019年12月、2020年3月,徐枫、胡亚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岱山县东沙镇泥峙社区原党委委员潘彩利优亲厚友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东沙镇泥峙社区党委委员潘彩利,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5名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列为参保对象,期间该5人违规领取保险金23.31余万元。2019年12月,潘彩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名违规参保人员退保并退缴相关费用。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顽疾犹存,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法纪敬畏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有的弄虚作假为亲友或他人谋取私利;有的侵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有的违规发放救助资金;有的优亲厚友,落实保障政策显失公平。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指出,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决战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市扶贫开发“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以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纪律作风护航年活动为契机,落实“八个一批”和九项护航行动,推动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要高举追责问责“利器”,严查扶贫领域吃拿卡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把以案促改贯穿始终,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补齐短板,推动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长效监管机制,以优良的作风和纪律护航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各项工作。(记者 幸笑薇 通讯员 周纪)
来源:舟山日报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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