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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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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9/7/23 10:13:34     点击量:5330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研。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区纪委区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制定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后勤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涉案款物的保管。

            干部室: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下级纪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下级纪委班子成员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全区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协调相关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的调查处理工作等。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统一接收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予以转交办。受理、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分析全区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委机关办案装备的使用管理。负责配合做好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责。监督检查联系镇、街道、管委会、区属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情况。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镇、街道、管委会、区属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区纪委区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下一级党(工)委、纪(工)委报区委、区纪委批准或者备案的党纪案件。指导全区党纪政务案件审理工作等。

         

        直属单位:

            区纪委区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派驻机构: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档案馆、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工商联、区侨联等9家单位。监察监督区级民主党派的监察对象。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7家单位。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6家单位。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服务中心、区贸促会(国际商会)等6家单位。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供销社、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4家单位。经区纪委区监委授权,负责监督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文化旅游投资集团。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旧城改造中心、区科协等7家单位。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等3家单位。负责监督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及区卫生系统所属医疗机构。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残联等5家单位。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人民法院。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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