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派驻’监督就像固定岗哨,‘巡察化’监督就像流动岗哨,一动一静相结合才能站好纪律岗放好监督哨。”为提升派驻质效,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探索开展驻点监督“微巡察”工作,借鉴巡察模式,使派驻监督的职责与巡察监督的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走出去”监督,“坐下来”问诊,持续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和“哨兵”作用。
“考虑到各被监督单位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为了尽量减少对各单位工作秩序的影响,开展驻点监督办公期间,相关人员可自行安排时间,直接前往驻点办公地点接受谈话,谈话完成后即可离开。”近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及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集中更新、请销假制度及工会费收支管理情况的“微巡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进驻监督之前,纪检监察组充分讨论确定该次“微巡察”的重点监督内容,提前下发文件提醒被监督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同时,通过查阅有关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初步掌握各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谈话提纲,避免谈话千篇一律、流于形式。重点谈、全面查、纪审联动……为使“巡察化”监督落到实处,纪检监察组按照巡察方式把情况巡深巡透,起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压实责任的作用。
个人岗位职责及岗位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单位清廉文化建设、党员干部政策认识水平的情况如何?是否存在需要向纪检监察组反映的问题?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中层干部一一进行问询谈话。与此同时,该纪检监察组还全面查阅了被监督单位有关制度规定建设、工会费收支管理情况等。“通过检查执行请销假的请假单、考勤表,工会费收支会计凭证、报表、账册,重点督查各单位的相关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利用工会经费发放津补贴、购物卡等情况,及时发现被监督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短板和管理上的漏洞。”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还联合各被监督单位会计人员,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对重点项目、资金、公款支出等同步进行经济审计,围绕资金方面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
问卷调查、廉政谈话、翻阅台账、财务审计……参考巡察标准、借鉴巡察模式,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灵活机动地开展了为期数周的“驻点”集中监督。谈心谈话80人次,更新中层干部廉政档案76份,重新排查梳理了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项目,提出意见建议12条……“通过翻阅台账、财务审计,我们发现了部分单位存在请销假制度执行、中层队伍管理、工会费收支管理规定执行等几方面不足,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微巡察’监督成效。”
聚焦被监督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挖“小线索”,紧盯“微腐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探索实践“巡察化”监督,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升级”派驻“探头”角色定位,着力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巡察化’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借鉴巡察做法、发挥巡察效能的有效举措,以拓宽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的实效路径进一步实现‘真监督’‘敢监督’‘会监督’。”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