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批准,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委、舟山市普陀区监委对舟山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邵华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邵华伟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贪污犯罪。
邵华伟身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批准,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委、舟山市普陀区监委决定给予邵华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邵华伟在本人撰写的悔过书中剖析其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随着职务的变动与升迁,放弃政治学习,丧失理想信念,从被动收受到主动索取,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错误道路,给党和国家以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损失。邵华伟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邵华伟简历:
邵华伟,男,汉族,浙江普陀人,1976年8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96年8月至2001年9月 历任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办事员、组织干事、旅游发展办(风景旅游管理处)主任;
2001年9月至2009年11月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9年11月至2011年7月 原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 原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 原舟山市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舟山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