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区纪委区监委理论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徐俊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要落实“四责协同”新机制新要求,推动《规定》真正在普陀落地生根、落实见效。作为纪律检查机关,一方面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在本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以必须始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成效。会议强调要突出责任导向,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深化靶向治疗、标本兼治;要突出效果导向,“四责协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要认真全面学思践悟,当好学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示范。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既执纪又执法,要把学习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落实,重点做到“三个着力”:一要着力在学用民法典中走在前、作表率;二要着力在学用民法典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三要着力在学用民法典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