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计,你们春节福利发放的领取清单呢?”“2017—2019年没有收取工会会费吗?”近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会经费专项检查,9家授权监督单位的财务人员分成四组对未被巡察的4家单位的工会经费开展了互查互纠。
不到1小时,4家单位近3年来的所有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全部检查完毕。据悉,此次互查互纠共发现问题15条。“这个问题我的确疏忽了,偶尔也会有凭着经验办事的时候,一直都是这么操作就以为没问题了。”一位财务人员在收到问题清单后表示。
一场互查的顺利进行还得益于一场精准解读的支撑。“职工参加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主题教育培训,其优秀学员的比例控制在参加人员的10%以内;实行物质激励的每人不超过300元;参加教育培训人员是指实际签到的人数;物质激励也可以是现金方式……”在互查互纠现场,舟山市普陀区总工会业务骨干对浙江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逐条解读。
新修订的《细则》下发后,工会会员福利实现了再升级,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28条办法”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会会员正常福利待遇,对会员应享受的福利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理解不深入、浮于表面、不准确、模棱两可,往往会导致执行过程出现偏差。
“抓准吃透”是重中之重。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经过反复沟通和联系,诚邀专家“坐诊”,搭建起面对面答疑解惑、“对症开方”的平台。经过政策解读和理论指导,各单位财务人员身上的“任务”被“加码”,扮演起了“纠错员”的角色,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该纪检监察组将会根据互查互纠的情况给授权监督单位出具专项督查报告,督促授权监督单位举一反三,对2017年以前的工会经费收支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政策制度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一次解读,一场互查,为纪检监察组开展立项专项督查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业务知识指导日常工作规范方向,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专业人员深入挖掘潜在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通过借力,实现了监督力量互为补充和深度融合,也有效解决了派驻机构力量不足和专业能力短板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监督质效。
从财政、审计、农林水利等单位挑选业务骨干纳入巡察“人才库”,从法院、检察院聘请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廉洁意识“三个过硬”的法律专家组成“监察智库”……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探索利用整合“他”力量,引入“外脑”精准施力,通过力量互借“四两拨千斤”,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省纪委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