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了《工作人员守则》、《办公会议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出台了《制订规范性文件暂行规定》、《行政处罚案件查案、审案、定案分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及损害赔偿制度》、《行政违法执法案件举报登记制度》等,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完善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行政效能督查办法》,建立局效能监督员队伍,设立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形成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促使工作人员依法、勤政、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三是完善干部绩效考评方法。制订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突出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评分办法,进行全面考核。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四条禁令”。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四条禁令”落到实处。 (区发改局 刘普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