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当中有没有发现被巡单位履行扶贫开发、扶贫协作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情况?”“有没有发现在扶贫过程中优亲厚友的问题?”“上轮巡察和区纪委专项督查发现的关于扶贫领域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近日,在普陀区委巡察中期汇报会商会上,普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听取了四位巡察组组长关于第六轮巡察进展情况,并对各组巡察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点评指导,对各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梳理了下步巡察的重点内容。
据了解,本轮共对普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四个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为便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准确了解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巡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找准政治巡察的方向,普陀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平时现场指导、电话交流、督促的同时,每轮巡察进驻中期都采用巡察组长汇报会商的方式,进行沟通指导,提升巡察质量和水平。
“巡察进驻后,我们组全面梳理了农业农村局扶贫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扶贫基地申报审核情况,‘星火计划’等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情况……”会上,四个区委巡察组组长向领导小组逐一汇报了已发现的重点问题情况,“你们组要突出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下一阶段重点要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扶贫工作要精准,巡察发现问题也要精准,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
中期会商汇报会后,各巡察组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出的单位职责职能结合不够、问题线索还欠精准、调查核实还需深入等问题进行调整,重新梳理下阶段巡察方向,经过“中场调整”,明确目标的各个巡察组长再次奔赴“巡察一线”,继续开展“下半场”巡察。
“施行中期汇报会商制度以来,有力实现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与巡察组之间互通互动和跟踪指导,我们会坚持把巡察中期汇报会商制度作为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巡察质效的重要环节。”普陀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