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这个店面是向哪个单位租赁的?租金多少?已经租了多长时间了?”“您是公园的管理人员吗?您知道这个地方现在主要在做什么用吗?”近日,普陀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询问经营者本人、随机向周边群众、景区管理人员了解以及向管理部门查询资料等方式,对全区范围内景区、公园、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公共资源中的各类场所、建筑逐一进行实地核查,让公共资源中的私人会所“无处藏身”。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关于严防“会所中的歪风”反弹回潮的相关精神,根据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从今年1月底开始,普陀区纪委监委全面启动开展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人员在某文化公园中进行现场核查
“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而藏身于公共资源中的私人会所容易成为奢侈腐败的隐身场,必须坚决予以整治,真正将公共资源还之于民。”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普陀区纪委监委按照“多管齐下、全面排摸、一处一档”的工作思路,督促各地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2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风景名胜区、公园、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过堂,摸清底数,对排查到的每一处已投用或已明确用途的建筑物均详细注明具体用途、产权属性、经营租赁状况等,并逐一建档。截止目前,共排查上报在景区、公园、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中的各类场所、建筑24处。
检查人员在某湿地公园中进行现场核查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普陀区纪委监委精准锁定疑似场所开展“靶向”整治,对24处各类场所、建筑深入实地核查,认真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报市纪委联系室进行进一步甄别。目前,尚未发现存在私人会所的情况。但从现场核查、资料查阅、谈话询问情况来看,个别公园、景区中的公共建筑场所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下一步,普陀区纪委监委将根据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公共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严防“会所中的歪风”反弹回潮。(党风政风监督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