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刑事审判庭通过网络远程开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全市首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这起案件中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案件流程是否依法依规?”疫情防控期间,由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线办案量增加,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云端”审执双监督,助推驻在单位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到位。
据了解,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要求,暂停、暂缓实施案件现场审理,全面筛查涉重点疫区当事人案件,灵活采用在线调解、在线审判等手段,降低当事人流动带来的防控风险。自2月3日以来,该院微法院引入率、运用率均超99%;利用网上立案、调解、开庭,网上开庭率高达89.47%。尤其对于涉疫情严重地区当事人案件,全部采取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形式办理。
针对驻在单位将审执工作从“线下”转至“线上”,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同步将监督重点转移,对驻在单位实施的“云调解”“云立案” “云审判”“云执行”等“云端”工作进行监督。
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通过数字法庭系统抽查了“云审判”案件8件,对审判执行系统数据更新、案件直播过程、在线诉讼相关规程的运用等进行监督,确保执法办案依法依规。“您好,网络办案事先有没有征询您的意见?是否告知了网络诉讼相关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对办结的案件,纪检监察组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对当事人的反馈进行监督了解,完善监督链条。
除此之外,该纪检监察组还同时督促驻在单位加强对疫情期间各庭室业务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法律政策,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宣教室、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