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与渔业局和区财政局职能科室在涉渔补助资金拨付中按各自的职责如何进行监管?第一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资金中6艘暂缓拨付是什么原因?”为进一步加强涉渔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跟进惠企暖企政策落地,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保障企业及渔民的合法权益,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对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3月初,为缓解疫情对渔业的冲击,助力渔业恢复生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较往年提前5个月向舟山宁泰等20家远洋渔业企业所属的346艘渔船拨付2019年度第一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资金3.23亿元,同时启动了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工作。
“财政局职能科室主要负责财务审核及拨付,海洋与渔业局职能科室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审定等业务流程开展工作。”“该6艘渔船因违规作业被宁波海事法院冻结补助款,要求我区协助执行……”针对督查提出的问题,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经营管理站站长和区财政局农财科科长一一作出解释。
本次联合督查以补助政策落实为主线,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在听取情况介绍并问询答疑后,顺着资金走向,联合督查组实地查看了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申报的台账和区财政局拨款的账单,电话抽查了10余家远洋企业资金到账及分配情况,实地分别走访了沈家门和虾峙的2家远洋公司,并就干部工作作风、服务企业等情况到虾峙远洋协会座谈了解,未发现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等违规现象。联合督查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程序,认真履职、守土尽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切实实维护渔民利益。此外,还强调企业不请吃、不请喝、不送礼,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源头杜绝四风问题。
据了解,2019年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工作目前尚在船东或公司申报阶段,下步由各乡镇(街道)渔业服务站审核汇总后,经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及区海洋渔业局联合会审,在公示审定后,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放完毕。联合督查组将持续跟进后续工作,同时联合相关镇(街道)纪(工)委,对主题教育“8+1”专项整治涉及的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补贴对象的真实性和补贴金额的准确性,严防审核监督把关不严不细导致的失职、渎职风险,切实维护渔民群众利益。
“按监督内容的关联度、按监督对象的职责、按项目资金的走向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协调联动、镇(街道)纪检监察与派驻机构之间的结对互助,旨在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监督整体合力,为各类民生资金精准惠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