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2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1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0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巡察整改期间,诫勉谈话1人,新建各类制度1条,修改完善制度4条。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金融企业引进、审核力度,加强统计工作。落实月报送制度,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类金融企业准入变更会商机制,全方位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排查和预警网络。加强多部门资料比对、信息互通,实时监测新开工项目情况、收集全区高质量发展指标季度数据;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培训。二是完善《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班子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做到一会一记录,及时审核归档,定期开展检查。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项目对接,确保摸清情况、掌握实情,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关于“履行职责职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宏观经济、区委区政府重点部署等开展专题学习,强化谋篇布局和分析研判能力。二是完善区政府投资项目库,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年中增补计划,确保区政府实施类项目均为在库管理;共增补实施类项目27个,项目总投资25077万元,年度计划投资11857万元。加强区“三重”项目库、区重点项目库监管,建立并完善月度报送、每月通报等推进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要求,开展两项基金返退工作。目前155个项目中,已返退41个,返退资金为1291.26万元,争取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返退工作。
三、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讨论研究、会议表决、会议记录等决策程序。二是按照年度规划编制要求,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制定科学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划草案,召开论证与听证会,开展意见征求,完善形成规划成果,报请局党组审议,确保规划编制规范严谨,程序到位。三是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单位及经费、大花园宣传经费等涉及项目资金、考核表彰相关议题需党组会议讨论的,党组书记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后末位发言表态,达到民主决策、形成共识的目的。
四、关于“在抓党的思想建设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中,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围绕中心组学习计划、机构改革后支部的划分、支部换届、“七一”主题活动、主题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及时传达《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三是工作例会中要求相关科室对近期党建工作进行专门汇报,围绕规范操作共产党员E家平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进行强调。
五、关于“在推进党的主题教育上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专题传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印发本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党组牵头开展系列活动及专题学习,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完善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知识竞答,加强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总支牵头开展各类主题党日及各类学习活动。举行“七一”系列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月份组织退休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及书记。开展支部堡垒指数测评,加强支部建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组织生活会,加强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七、关于“人事管理制度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机制,配强科室人手,实施工作AB岗。摸清全局年轻干部底数,通过“传帮带”、“轮岗制”、多科室锻炼,增强中层后备力量。二是完善《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提交申请、班子研究、审核上报、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对今年转正的2名同志以及2名新进正式人员按照规定提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执行力,完善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对发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结合“三服务”活动,抓好相关科室服务企业、对外服务的督查。打造局“廉政走廊”,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防范举措。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车、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重点关注事项、时间、对象等细节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接待及用车。
九、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目前所有票据签字均已执行3人以上签字制度,财务分管领导加强审批环节,财务人员加强票据检查核对,及时反馈票据问题。二是严格会务费、培训费的申请和报销,做到按规定审批、按要求报销。三是及时把对原有资产碧海公寓的维修费27495元上交国库,做到财政收支两条线。四是及时结清机关食堂挂账钱款,2015-2018年原区发改局(统计局)在机关食堂挂账95368元已于11月13日结清。对发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加强纪律警示教育,对中央、省、市关于违规办公用房使用、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礼金等各种违纪案例进行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并及时记录、定期检查。
十一、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于2019年5月10日追缴局下属事业单位散墙办相关房产的房租费12000元并及时上交国库。
下一步,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将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发改、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和从严落实各项制度,在参谋助手、改革引领、组织建设等待整改方面持续发力,力度不减抓好后续工作。二是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监督力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801139;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东3号楼6楼;电子邮箱:zsptfg@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党组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