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对你上周反馈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我们决定以《廉情建议书》的形式向你们单位党组反馈。也请你依照《纪检监察联络工作职责》规定,及时相关领导,并在处理结论出具后视情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做好传达。”
“好的。如有进一步的消息,我会及时来跟你们对接。”
上述对话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对话双方为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和某授权监督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而对话中提到的《纪检联络工作职责》,正是纪检监察组创新建立廉情“联络人”制度后,第一时间发放到各位联络人手上的指导册。
为便于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日前,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综合监督单位纪检联络人制度,拓展监督触角,并以《纪检联络工作职责》为指导,对各授权监督单位纪检联络人的管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通过纪检监察组前期走访和授权监督单位推荐,目前已有7名廉情“联络人”走马上任。新设置的“联络人”负责协助纪检监察组对所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等八项内容开展动态监督。纪检监察组通过“联络人”,动态化更新各单位廉情档案,建立处置联动机制,对“联络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必要时在“联络人”的协助下开展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处理、问题线索处置、涉纪信访举报核查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纪检监察组已经通过“联络人”获取各类信息20余条,发现并核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个。“‘联络人’制度试行一段时间来,对于积极有效推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也极大提高了派驻机构与授权监督单位双向信息交互的效率。”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顾飞波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