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许组长,我是执行局的法官,我收到一张中秋节月饼提货券,但不知道是谁寄过来的,所以无法拒收退回,现上交组织,请处理。”9月6日下午,普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柳亮亮向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许正德汇报了这一情况。
原来,当天柳亮亮如往常一样出去执行公务,临近下班才回到单位,刚要整理一天的工作材料时,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个信封,柳法官感觉十分纳闷,“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写信啊,怎么会收到一封信?”仔细一看,信封上的收件人的确是自己,但是邮寄人的信息却是空白的。带着疑问,柳亮亮打开了信封,发现竟是一张月饼和葡萄酒的提货券。“最近没有哪个亲戚朋友说要给我寄中秋礼物啊!”柳亮亮犯起了嘀咕,他转念一想,“莫不是当事人寄过来的?这可不行!这事儿我得第一时间向领导和纪检监察组汇报。”这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许正德表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看似“小事”,实则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坚决要不得。这位执行法官的做法维护了办案法官的声誉,树立了法院清正清廉的司法形象。
随后,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联系了购物券售发单位,经核实确实无法联系到寄送人本人进行拒收和退回,考虑到这是一张有明确提货期限的短期食品券,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了登记处理。
据介绍,在普陀区派驻机构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在擦亮“探头”中有效加强监督,狠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了监督力量的最大化,使廉政教育从党员干部的指尖传到了内心,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切实推动了作风的持续好转,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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