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对集团公司的福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一项是夏令用品的支出。作为国企是否可以发放夏令用品?”普陀区一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问道。
“从我们层面来说夏令用品发放属于福利费支出,是可以发放的。但福利费的发放金额根据文件规定要严格控制在上年度企业工资基数14%的比例内,其中货币性福利是不能超过7%的。”普陀区财政局国企管理科负责人在现场进行了解释。
这是普陀区召开的第一次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廉情会商会议中的一幕。为全面掌握和分析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廉情,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落实,普陀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出台了《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廉情会商制度》。
廉情会商分为综合廉情会商和专项廉情会商两种形式,主要内容是沟通情况、直面问题、交换意见。综合廉情会商,一般每半年一次,重点是分析研究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廉政风险,商议确定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以及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措施。专项廉情会商,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专题分析研究重点领域或业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及存在的廉政风险,商议确定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工作及对策措施。
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廉情会商会由普陀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牵头, 区财政局分管国资领导、国资管理科室负责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等共同参与。同时,视情况邀请普陀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审计局相关领导列席,为国企提供全方位的“问诊”。
本次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廉情会商会以近两年来区委巡察和审计在区属重点国企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为背景,以津补贴和福利发放为重点会商内容,提前布置四家国企的纪委书记进行问题收集。除了夏令用品发放外,会议中还涉及到了季节工工资发放、海岛工作人员旺季交通补贴、企业统一服装的开支等其他津补贴和福利发放的问题。普陀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区审计局分管领导分别从纪律层面和审计角度一一作了解释,同时还分别结合问题线索的查处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并提出了加强内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廉情会商制度为大家搭起了桥梁,但很多问题还需进一步梳理和落实,接下来我们也会继续精选主题,让派驻监督、纪律监督和职能监督这三股力量同向发力,共同来推进‘清廉国企’的建设。”普陀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