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主体责任量化考评标准共有46条,现在精减为20条,这样更能精准考核,也能为基层减负。”日前,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线考评实现“新升级”,进一步精简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把“两个责任”落实从“全覆盖”做到“高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6年10月,普陀区在全市率先启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线考评系统,全区56个党(工)委(党组)、支部和23个纪检监察组织全部纳入考评系统,这标志着普陀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告别了“年初部署+年终考评”的传统工作模式,实现责任落实动态化管理、过程化监督和多元化考评,为该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插上了网络的翅膀。
“此次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精减,令考评标准的设置更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主体责任,做到不用样样管、事事查。”普陀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原本主体责任量化考评的标准从40条精减为20条,原本监督责任量化考评的标准也从46条精减为17条。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的考评标准中,系统改变了以往“成案扣分”的考核惯例,强调被考核单位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细化“加分情形”项,如主体责任量化考评标准中,规定主动发现问题并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每例加1分;主动发现“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每例加2分;自查自办并予以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每例加1分。“另外,以前的加分项内容较为宽泛,现在细化到每一条中的不同情形,这样精准化的设置能令考评结果更客观精确,考评对象之间的区分度也更为明显,切实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该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