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普陀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4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0个、完成阶段性整改4个。新建各类制度2条,修改完善制度6条。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走访调研力度,修改完善走访调研计划,逐步实现对工商联会员、商会会员和新生代企业走访全覆盖。围绕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等课题,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要求开展“三服务”走访活动,听取会员企业反映,积极向上反映当前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5月份举办了普陀区非公经济“两个健康”主题教育培训班,42家会员企业参加培训,并且赴湖州、嘉兴等地考察参观。二是逐步理顺党组织关系,发挥总商会党委党建引领作用,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目前已将3家异地商会党组织成建制划转到区总商会党委。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分别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成立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舟山市普陀区总商会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总商会调解委员会为会员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体检,今年以来,成功调解会员企业纠纷一起。组织商会法律顾问为会员企业上门进行法律服务,并为企业负责人辅导专题法律。四是积极打造政银企三方交流平台。5月14日,召开区工商联(总商会)金融服务洽谈会,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关于“党组号召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党员先锋指数测评、星级评定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完善轮值会长工作制度,印发了《2019年轮值会长工作制度及轮值名单》,先后有4位不驻会副主席(会长),轮流参加区工商联工作例会,参与工商联重大活动。三是继续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不定期的检查机关效能情况,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商会工作的指导。印发了《2019年普陀区工商联(总商会)开展“基层基础月”活动实施方案》和《舟山市普陀区工商业联合会基层商(协)会、异地商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指导并完成了普陀杭州商会换届任务和北京、上海商会年会工作。指导并督促好各基层商(协)会做好年检年审工作。
三、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下发《关于调整区工商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感性,3、4月份分别学习了《区委书记张立军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区委书记张立军在省委巡视组反馈会上的讲话摘要》和《区纪委书记徐俊军在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二是拟定《区工商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文件、信息的审核力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由信息员撰写,科室长审核,分管领导终审的工作机制。
五、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强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内容,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拟定议题,形成方案,参与决策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背书。针对干部考核制度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区委相关考核制度,开展各类考核考评,彻底消除轮流评优、“吃大锅饭”现象。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草拟《区工商联关于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干部任用,加强队伍管理。二是在区工商联“三定方案”明确后,将按照认定的中层职级数重新进行配备,做到规范合理。三是规范干部考核机制,今年1月份对全体干部职工从德、勤、绩、能、廉5个方面进行积分量化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末位者进行约谈,今后将继续对干部职工工作情况实行积分量化考核,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七、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上报机关支部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会议和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等工作要求。二是对“三会一课”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三是4月份参加了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会,下一步将继续重视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八、关于“党员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党日活动和支部学习计划,做到每个月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和一次支部学习,3月26日、4月29日组织开展党日活动,观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红色通缉》等视频宣传片。4月1日组织支部学习,每次党日活动和支部学习都要求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一起参加,参会率达90%以上。明确支部宣传委员做好相关活动内容记载,做到线上线下双记录。另外,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多次参加文明交通劝导,与社区结对开展创城自愿者活动。二是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同2名非党年轻同志谈心谈话,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有1名同志提出入党申请。
九、关于“档案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各类档案管理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办公室主任和文书进行问题核对,查漏补缺。二是出台《区工商联档案管理制度》,形成档案管理自觉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不定时对档案室的档案进行抽查。三是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积极参加档案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
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工商联中层干部针对自身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汇报,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切实深化正风肃纪。二是修订完善《普陀区工商联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商务接待规范和标准,做到“一次任务一结算”,避免出现集中支付现象。
十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实施打卡考勤制度实施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及时停止形同虚设的考勤方式, 改由班子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上下班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玩游戏等效能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建立机关效能检查长效机制,会同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效能问题不反弹。
十二、关于“会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普陀区工商联(总商会)会费收支办法》,提交执委会通过,下一步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资金开支符合规定。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已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二是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做好谈话提醒,已开展“四必谈”,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执行需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告知事项的相关要求。
十四、针对“部分债务资金未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审计报告中提出,预收厦门上洪饲料有限公司欠款1万元未清理事宜,因该公司已于2007年5月22日注销,我会于2019年4月8日申请核销该笔往来款,并转做“其他收入”。
下一步,区工商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会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会党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在党建工作方面,更加注重治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是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工商联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28067;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66号普陀商会大厦1507室;电子邮箱:ptqgsl@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1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