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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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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8/8 16:05:47     点击量:451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普陀区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6方面13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11个,完成阶段性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中,对相关问题责任人处以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清退各类资金90998.28元。新建完善各类制度20条。

        一、 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谋划全年工作任务。通过盘活社有资产、拓展跨境电商“店中店”、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开展为农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领导。及时梳理了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及各项经营目标任务,通过定期召开行政会议、班子成员走访联系单位,听取下属单位的工作汇报,切实增强对各单位的管理和引领。三是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通过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举办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供销社综合改革系列文件,进一步扩宽系统干部职工发展思维。

        二、 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党委严格按照程序对下属公司利润分配、社有资产开发等重要事项进行民主决策,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列席会议,并做好了会议记录。二是制定了《规范有关财务开支标准、报支手续的通知》,明确了系统内资金拆借的程序。三是制定了《党委会及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进行区分,明确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

        三、关于“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常态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的重要学习和考核内容;二是设立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栏,积极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使用工作,运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三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上级精神,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条规,紧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四、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确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各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解决突出问题,每年末对各支部进行考核,研究评先选优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E家”平台管理,采用“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的督查方式,对下属各支部的平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规范党费收缴,完善党员档案资料。三是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将党员人数较少、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两个支部进行了联合,长期空缺党支部书记的下属支部经过选举完成了整改。

        五、 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中旬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举办“深化供销改革 服务乡村振兴”培训班,组织系统内近40名干部和年轻骨干参加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二是计划在下半年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锻炼,对系统内的相关人员进行调配,逐步解决干部年龄偏大的问题。三是研究制定了《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系统内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的职工、公务员除外)的招聘及录用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招聘形式、程序。

        六、 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关于开展普陀区供销社2019年度“三服务”活动的通知》,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安排,积极参与“三服务”活动,带领相关科室深入基层单位、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调研,累计下乡调研50余人次。在调研后,解决了下属土产公司转制问题、拓宽了专业合作社销售渔农产品渠道、协调了系统内到期社有资产承租方搬迁问题。同时,继续优化农资供应、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助销渔农产品、管理社区菜店、为渔农合联会员提供贷款等基础性为农服务,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七、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退还违规报销费用47808.28元,给予因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停车费的勾山供销社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娱乐场所消费发票的普陀土产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经理助理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完善了系统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等7项财务制度,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核算,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三是系统内中层以上干部前往普陀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在全系统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八、 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同承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领导谈心谈话等方式,逐步筑牢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警戒线。三是召开半年度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九、 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系统2018年度财务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单位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系统内部审计制度》,除定期审计外,组织加班费、福利费发放等专项检查。制定下发了《普陀区供销社加班、值班制度》,对加班、值班工作进行了认定,明确加班费、值班费的计算方式,进一步规范供销系统加班、值班工作。二是通过系统内部调剂、自有资金归等方式已累计归还850万元企业向个人的借款。三是下属公司及基层社违规报销汽车罚单金额和发放夏令用品金额共计11500元已全部退回,派驻纪检组对所有涉及违规报销的6名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十、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普陀蔬菜果品有限公司2018年“菜篮子”春节平价菜剩余3.169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额退回区财政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制定了《供销社年度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制度》,明确项目申报重点、条件、要求及程序,补助经费名单必须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在资金拨付后进行及时跟踪、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一、关于“内部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车辆相关费用的报销手续。二是完善了《工程管理制度》,下属单位3万元以下的小型维修项目,纳入日常维修管理,报区社业务科备案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严格控制费用,提供预、决算单,按规定备齐财务报销相关手续。三是制定《普陀区供销社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的范围、程序、标准,要求所有接待费用报销必须规范填写接待清单,并按照程序进行报销。今年以来,所有接待报销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十二、关于“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派驻纪检组对负责区渔农合联装修工程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区社制定的《系统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今后重要工程建设由第三方审价后支付款项。

        十三、关于“资产租赁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所属的同济路358-360号房产被“迪威一家”宾馆长期拖欠租金,已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法,目前法院要求承租人在3个月内缴清欠款。对蔬菜果品有限公司经理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建立资产出租租金收取情况月报表制度,并要求分管科室安排人员定期对下属单位的收租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单位及时收缴租金。

        下一步,普陀区供销社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整改件件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认真加强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确保长期见效。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制度,严格执行落实,规范管理;对需要制订和完善的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系统内部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整改工作督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党建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12496;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6楼;电子邮箱:gxspgs_001@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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