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四方面10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0个。在巡察整改中,教育谈话1人次,清退违规人员1人,清退相关费用50143.26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3条。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主抓主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问题,公司党委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廉政建设规定》、《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对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采取“一票否决制”;上级党委为公司班子配备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对公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制定《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肩负“一岗双责”重任;在干部考评、晋升,部门评先评优中增加半年度考核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述评工作。
(二)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缺失”问题,公司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舟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责及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明确党委会与董事会、总经理会议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办公室就做好会议记录开展专项培训,要求相关记录人员详细做好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的会议记录,对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下一步公司将严谨合同订立、合同审批流转程序,由牵头部门负责风险把控,有效落实追责机制,增强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缺少贯彻落实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有效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执行区委对水产市场转型升级的要求不够有力”问题,公司加快引进战略投资人实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以海洋、渔港、文化、美食为主的文旅项目,建设文化创新产业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已引进三条鱼舟山海鲜体验馆、舟山绿色渔业实践基地,拟出租商业用房5000平方米。加大应收未收租金催缴力度,分块落实部门设立收缴计划,截止3月底共收缴184.69万元,剩余一家商户未缴租金53.37万元,已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制定出台《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强化经营防范意识,加强对外合作经营的可行性研究,调整电商园区经营结构,留用优质商户发展电商产业,同时成立全资子公司舟山渔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尝试进行线上水产品交易,拓宽水产市场发展空间。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公司党委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规定动作。在党支部、党员管理上,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深入推进党员E管家APP管理系统使用,将所属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和组织活动统一纳入党员E管家系统,每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支部活动情况,并落实专人对各支部每月的学习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使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基础台账资料更加完整。
(二)针对“制度建设滞后,现行内控制度陈旧”问题,公司对现行52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废除重大工程招标、税费管理等6项制度;保留党委议事规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9项制度;其余37项制度经过研究讨论进行了部分修改,其中区委巡察办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管理、项目经费管理、车辆管理、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和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均已完成修改。对审计巡察中提出的《财务管理制度》、《集中采购办法》、《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小额新建和维修工程及房屋交接验收操作规程》现都已完成修改。根据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公司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后勤保障部及公司法律顾问,重新拟定《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三)针对“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存在漏洞”问题,2018年,区国资委核定公司用工人数为285名,截止3月底公司职工人数控制在257名以内。公司通过卫生外包、食堂对外发包减少临时用工人数,同时结合淡旺季经营状况,调整岗位设置和人员的配置方案,修订用工制度,精简人员,减少用工40余人。对在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聘用、违规支付薪酬现象,公司人力资源法务部与该职工经过协商,已与该职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该职工已全数退还公司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的五险一金费用50143.26元。
(四)针对“招投标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公司严格按照《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货物采购,统一进区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对5万以上、5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和5万以上、30万以下的服务、货物采购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尽量借用区招投标中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具体流程操作委托代理单位进行;其他建设(维修)工程、服务、货物采购,经公司领导审定后,根据公司招投标办法、小额工程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办公楼、公寓楼、空场地等出租,进区招投标中心公开招租。对于巡察组反馈的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和中标单位“老面孔”现象,现已新增一家代理公司,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轮流代理。同时公司纪委从自行招标的前期询价环节开始派员介入,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规范工程招投标操作规程,已规定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不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招投标会议;严格控制招投标标的价格,强化拟建项目前期决策论证,严格按图施工,控制工程签证量,进行跟踪管理,特别关注有增加造价的在建项目,及时进行停工整顿,停付进度款,查找原因,对结算价严重偏离预算的要进行追责,严肃合同条款;对于中标人违约现象,一律按照约定罚没保证金。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公司制定出台《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务交通费用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领导干部上下班接送用车和干部职工交通补贴,并规范公车使用的流程及范畴。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交通补贴、报销油费,按巡察审计整改要求,公司管理层带头在国资核定的工资额度内,通过三年时间消化整改完毕。
(二)针对“公(商)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公司所有公(商)务接待,严格按照《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接待管理,原则上要求来访单位(部门)事先来函通知;对未有公函来访单位接待,由接待部门事前填写《公务(商务)接待单》,明确来访人员及相关事项,报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有关商务活动礼品赠送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适量原则,规范体现企业经营特色的土特产赠送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向公司食堂转移接待经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公司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约谈。
(三)针对“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公司建立水产厂家参展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因公参加会展、博览会等商务活动,向水产厂家给予补贴的标准,节约费用开支;发挥水产市场国家4A级景区优势,促成旅游拍卖大厅正常拍卖活动,形成旅游产业,全年预计接待游客超90万人次,努力增加旅游拍卖活动次数;公司取消有大额费用的年会活动和经营户“一条龙”到外地体检服务活动。
下步公司党委将着力持续抓好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在公司转型升级的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商贸区招商招租、闲置房产处理等问题,要以巡察整改为载体促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件件有着落。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求突破。不断巩固和发展整改取得的成果,对前期解决的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把整改反馈意见中的一些好做法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着力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深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层层抓的工作机制,从强化管理和监督入手,重点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开展自查自纠。全方位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活动,同时要通过内部督察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纳入督察考核之中,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与党员干部的政治待遇、经济利益挂钩,与部门年度评优挂钩,把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职工身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舟山市沈家门街道渔市一路95号海贸大厦;联系电话:3663808;传真:3663600;电子邮箱:63453065@qq.com。
中共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