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普陀交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5方面10个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落实中。整改期间,约谈4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警示教育5人次,清退相关费用1万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0条。
一、关于“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巡察结束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部署开展集团作风效能建设年、项目攻坚年、客运服务形象提升能力提质增效年建设,集团各部门层层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把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巡察反馈后,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集团各部门层层传达、层层落实、压实责任。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并认领巡察整改任务。会后,班子成员分别召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业务工作部署整改任务。2018年10月25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三)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行政事务、党建纪检、人力资源、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6方面入手,进一步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10项可操作、能落地、能督查的规章制度,确保集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四)丰富党内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教育等,落实节前、干部任前以及重点岗位廉政谈话制度,切实从形式到内容上将廉政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开展重点岗位风险排查工作。23个重点岗位共排查出85个风险点,逐个落实防控制度和防控流程;制定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实施办法》,有效预防重点岗位发生腐败现象。
二、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完善组织建设。集团重组后增设的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纪检监察审计部6名工作人员,于2018年5月全部到岗。集团直属党支部、鑫通公司党支部按党章和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于2018年10月11日建立支部委员会,并选举增补支部委员,明确支委成员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因人事调整,出现支委空缺,已上报党委,拟于2019年5月增补支委委员。
(二)严格执行党内制度。坚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经营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各支部落实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记载手册》的正常记载,“三会一课”等内容及时上传至舟山共产党员E家。
(三)认真开展党内学习。组织开展“缅怀先烈、不忘初心”、“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筑牢廉洁自律长堤”等主题党日活动。整改期间,组织开展党建专题培训课,各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2次,学习贯彻区委巡察组整改反馈意见以及市、区委关于创城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2019年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党委副书记上党课等活动。
(四)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开展督查活动4次,对党员学习教育方式不够灵活多样、支部工作台账记载不够全面的问题开展指导,促进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以加油卡套现违规发放给职工实物的1万元退还集团;二是对原专兼职驾驶员和财务人员开展约谈;三是制定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车辆维修保养实施细则》,规定公车采用油卡加油,并做好车辆进出登记管理;车辆维修保养需到政府招投标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前要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四是规范报销流程,明确停车场、年检年审等有关车辆使用费用,由相关驾驶员、车辆调度人员审核签字后,按集团财务规定进行报销;五是组织集团及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人员、专兼职驾驶员学习集团公车管理制度。
(二)从严规范“大额资金支付未使用银行转账”问题
一是对采购经办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物品采购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对发票的审核力度;三是纪检监察审计部及时对日常财务账务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财务运行。
四、关于“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存在违规报销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
对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明确差旅票据报销时,必须如实填写,如遇特殊情况的必须附书面情况说明;对财务票据审核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把好票据审核关。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报销制度。日常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督查,对故意弄虚作假的报销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关于发票清单内容与商行经营范围不符”问题
2018年9月制定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集团物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付款经规定流程审批后进行转账支付;实体店无法购买的物品,从网上最低价格店铺中采购,报销时附上正式发票与付款记录,付款经规定流程审批后进行转账支付,确保发票清单内容与商行经营范围一致。
(三)“国有资产出租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部分国有房屋出租给内部职工使用,未履行招投标相关审批程序问题。一是提高租金,从巡察反馈之日起,房屋租金参照周边房屋出租价格予以调整,集团及下属单位2名职工补交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房租共计4020元;二是补签协议,明确房屋合同租赁期内,根据不同面积,按协商决定的800至1000元/月支付租金,房屋合同租赁期结束后,由区国资公司根据招投标相关制度进行招标。三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区招投标相关规定出租国有资产,落实出租招投标审批制度。
(四)“集团监事会主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
2018年7月对集团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陆曹辉同志担任组长;同时成立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监事会主席王中柱同志担任组长,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
(五)“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原工程部负责人开展约谈,深刻剖析原因,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对现工程分管领导及工程部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2018年7月修订集团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及监督部门的职责,明确将项目故意进行拆分、化整为零,故意规避招投标限额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配套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结合市场调研,建立集团小型工程项目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2018年9月以随机抽取的招投标方式确定两家单位,代理周期半年;落实对这两家单位的监管,从工作质量,完成的时效性、准确性、公正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从企业库中剔除。2019年1月公司纪委书记给工程部全体人员上了廉政课;3月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配备了专业的工作人员;4月重新修订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统一实行项目申请、组织招投标、结果审核备案流程控制,做到环环相扣,同时对工程部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落实区委和区委巡察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清廉交投”建设凝聚正能量。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集团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206116;邮寄地址:普陀区沈家门北安路277弄15号3楼306室;电子邮箱:2818269939@qq.com
中共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