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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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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5/14 14:08:48     点击量:301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普陀交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5方面10个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落实中。整改期间,约谈4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警示教育5人次,清退相关费用1万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0条。

        一、关于“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巡察结束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部署开展集团作风效能建设年、项目攻坚年、客运服务形象提升能力提质增效年建设,集团各部门层层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把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巡察反馈后,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集团各部门层层传达、层层落实、压实责任。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并认领巡察整改任务。会后,班子成员分别召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业务工作部署整改任务。2018年10月25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三)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行政事务、党建纪检、人力资源、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6方面入手,进一步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10项可操作、能落地、能督查的规章制度,确保集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四)丰富党内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教育等,落实节前、干部任前以及重点岗位廉政谈话制度,切实从形式到内容上将廉政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开展重点岗位风险排查工作。23个重点岗位共排查出85个风险点,逐个落实防控制度和防控流程;制定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实施办法》,有效预防重点岗位发生腐败现象。

        二、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不断完善组织建设。集团重组后增设的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纪检监察审计部6名工作人员,于2018年5月全部到岗。集团直属党支部、鑫通公司党支部按党章和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于2018年10月11日建立支部委员会,并选举增补支部委员,明确支委成员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因人事调整,出现支委空缺,已上报党委,拟于2019年5月增补支委委员。

        (二)严格执行党内制度。坚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经营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各支部落实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记载手册》的正常记载,“三会一课”等内容及时上传至舟山共产党员E家。

        (三)认真开展党内学习。组织开展“缅怀先烈、不忘初心”、“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筑牢廉洁自律长堤”等主题党日活动。整改期间,组织开展党建专题培训课,各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2次,学习贯彻区委巡察组整改反馈意见以及市、区委关于创城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2019年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党委副书记上党课等活动。

        (四)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开展督查活动4次,对党员学习教育方式不够灵活多样、支部工作台账记载不够全面的问题开展指导,促进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以加油卡套现违规发放给职工实物的1万元退还集团;二是对原专兼职驾驶员和财务人员开展约谈;三是制定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车辆维修保养实施细则》,规定公车采用油卡加油,并做好车辆进出登记管理;车辆维修保养需到政府招投标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前要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四是规范报销流程,明确停车场、年检年审等有关车辆使用费用,由相关驾驶员、车辆调度人员审核签字后,按集团财务规定进行报销;五是组织集团及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人员、专兼职驾驶员学习集团公车管理制度。

        (二)从严规范“大额资金支付未使用银行转账”问题

        一是对采购经办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物品采购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对发票的审核力度;三是纪检监察审计部及时对日常财务账务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财务运行。

        四、关于“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存在违规报销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

        对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明确差旅票据报销时,必须如实填写,如遇特殊情况的必须附书面情况说明;对财务票据审核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把好票据审核关。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报销制度。日常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督查,对故意弄虚作假的报销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关于发票清单内容与商行经营范围不符”问题

        2018年9月制定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集团物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付款经规定流程审批后进行转账支付;实体店无法购买的物品,从网上最低价格店铺中采购,报销时附上正式发票与付款记录,付款经规定流程审批后进行转账支付,确保发票清单内容与商行经营范围一致。

        (三)“国有资产出租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部分国有房屋出租给内部职工使用,未履行招投标相关审批程序问题。一是提高租金,从巡察反馈之日起,房屋租金参照周边房屋出租价格予以调整,集团及下属单位2名职工补交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房租共计4020元;二是补签协议,明确房屋合同租赁期内,根据不同面积,按协商决定的800至1000元/月支付租金,房屋合同租赁期结束后,由区国资公司根据招投标相关制度进行招标。三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区招投标相关规定出租国有资产,落实出租招投标审批制度。

        (四)“集团监事会主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

        2018年7月对集团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陆曹辉同志担任组长;同时成立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监事会主席王中柱同志担任组长,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

        (五)“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原工程部负责人开展约谈,深刻剖析原因,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对现工程分管领导及工程部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2018年7月修订集团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及监督部门的职责,明确将项目故意进行拆分、化整为零,故意规避招投标限额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配套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结合市场调研,建立集团小型工程项目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2018年9月以随机抽取的招投标方式确定两家单位,代理周期半年;落实对这两家单位的监管,从工作质量,完成的时效性、准确性、公正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从企业库中剔除。2019年1月公司纪委书记给工程部全体人员上了廉政课;3月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配备了专业的工作人员;4月重新修订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统一实行项目申请、组织招投标、结果审核备案流程控制,做到环环相扣,同时对工程部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落实区委和区委巡察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清廉交投”建设凝聚正能量。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集团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206116;邮寄地址:普陀区沈家门北安路277弄15号3楼306室;电子邮箱:2818269939@qq.com

        中共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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