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五方面11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0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中,对违纪违规的,已给予党纪处分3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诫勉1人、廉政谈话50人次,清退相关费用4055.61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6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队伍疏于监管,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全面落实好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有效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共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普陀区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等制度。三是签订廉政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坚持党风廉政工作常态化、全面化。
(二)找准问题根源,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是完善《普陀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普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请假制度》、《普陀区公路管理局考勤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并对违规违纪的3名干部职工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其中严重警告处分2人,警告处分1人)。二是全面查岗。局党组不定期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正常上班情况抽查。
(三)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单位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一是健全完善《普陀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普陀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的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规定,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各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防范责任人和防范责任领导签名确认。三是局领导班子对机关和下属单位重点岗位干部进行教育谈话,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岗位风险点和工作要求。四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全面开展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观看廉政宣传教育警示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二、关于“党的建设不够严实,党内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改进提升工作举措,切实落实好党内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领导带头做好表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健全完善《普陀区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华通公司“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三是明确党建工作台账书记负责制,并落实专人负责整理,规范党建台账。四是切实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党小组。
三、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严肃,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小型项目的发包行为。同时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做到工程项目发包公开、公平、公正。
(二)督促华通公司做好工程管理整改工作。目前华通公司已建立健全招投标、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一是完善《华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华通公司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明确公司的干部任免和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公司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局里备案。二是依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及《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新制订《华通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责任。三是新制订《华通公司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完善工程材料采购后的计量、验收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材料管理。四是完善《华通公司物料采购财务审批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华通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对物料采购后的出入库及计量、验收等程序的签字人作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五是新制订《华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条款,重大核心条款的确定必须经公司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六是组织开展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财政规范等相关业务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七是已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
四、关于“财政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普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普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规范工程项目验收结算程序,明确新开工项目必须及时进行财务决算。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对局属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将单位房产等按要求及时移交区国资公司管理。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朱家尖中心站房相关手续已落实专人办理。三是已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在固定资产账面中转出清零,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清查,确保固定资产新增、管理、报废严格按程序执行。
(三)加强公车洗车管理。做到一车一表,登记详尽,并定期对车辆清洗登记表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四)桃花公路客货运服务中心已注销,账户余额已全部上缴国库,驻局纪检组已对时任桃花交管站主要负责人违反财务制度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做到谈心谈话经常化,确保财务人员思想上重视,行为上严谨,操作上规范。
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按要求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完善《华通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接待费用的实际支出按每年国资核准数的10%予以核减。三是严格按标准接待,实行报销必须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税务发票“三单合一”,并由公司总经理和支部书记联签审批。同时明确局内审计部门每年对华通公司公务接待费进行审计。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做到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二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着力强化督促检查,力促工作改进提升。从强化管理和监督入手,重点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督查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坚持“回头看”,特别是对执法、工程、财务、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落实效果。同时,进一步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58747;邮寄地址: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4楼403室,邮政编码316100;电子邮箱:zsptjt@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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