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东极镇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5方面14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4个。在巡察整改中,诫勉谈话2人、约谈4人、书面检查1人、教育谈话2人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2条。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东极镇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中共东极镇委员会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东极镇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建设,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制订《东极镇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实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季度汇报机制,在2018年第四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镇党委书记对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再明确,并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进行集体谈话。三是镇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对镇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摸排。2018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约谈提醒11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组织处理2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重处分1人次。四是镇人大多措并举加强监督,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的东极镇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参与对招投标的监督,并实行在建工程每半月一次的现场监督。加强对镇财务运行及财政预算情况的审议,紧密跟踪代表票选的民生实事项目,对于工期落后的项目及时监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并定期向代表反馈项目进度。
二、关于“党建薄弱,党内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机关党内组织生活,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加强“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经常性指导检查,建立联社驻村干部下支部指导制度,联社驻村干部按要求参加各支部“三会一课”并开展指导。二是多元结合提高党员参与率,以舟山市党员E家平台为重要抓手,严肃党内生活制度,扎实推进“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规范各类工作程序和流程。三是修订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学习。四是镇纪委每周组织两次以上日常作风和效能常态化的监督,将机关干部考勤、“不良行为”登记情况在月底进行公示和通报,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并对部分同志开展提醒约谈。五是建立完善干部成长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东极镇培养管理镇、村社两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完善岗位布局,抓好中层后备干部培养,在本地物色返乡大中专毕业生、有威信能人、致富带头人进入村社干部后备人才库。2018年,镇党委选拔任用青年中层干部共3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3人,返乡毕业生1名、致富带头人1名、女后备干部1名,另外通过社会招聘,招录3名85后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快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
三、关于“民主意识不强,‘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制度,制定出台《东极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镇党委书记在2018年11月25日班子会议上对“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做专题解读;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均按制度执行。二是制订《东极镇项目投资风险评估办法》,建立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机制贯彻落实。三是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三资”管理,对镇“三资”管理机构进行规范。
四、关于“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3—2017年所有接待审批单进行重新严格审查,对接待审批制度执行存在执行不到位、资料不齐全问题,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和责令检查,对办公室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完善《东极镇公务用餐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人数、标准进行重新明确,规范审批流程,严把审批关,明确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在镇机关食堂后勤保障任务繁忙、机关备用物资不足时可以将来客安排到食堂以外就餐,但必须严格按照公务用餐接待制度执行。三是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对《东极镇公务用餐接待制度》进行学习,让干部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执行好公务用餐接待制度。
五、关于“财务支出审核审批把关不严,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回头看”整改台账,对涉及的报销凭证、差旅费报销单据、接待费进行严格审查,对所发生的费用中不规范之处进行整改,对相关经办人和财务人员提醒谈话。二是重新修订《东极镇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流程,加强内控管理,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杜绝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全镇干部职工开展相关业务规范化培训,切实提高财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明确公务卡使用流程,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镇工会于2018年11月完成独立账户的设立使用。三是出台《东极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合理安排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完善竣工决算项目固定资产结转相关制度,并落实内审监督机制。五是对所涉工程进行严格审查,开源节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有针对性地对工程项目及往来款项进行处理。完成相关项目固定资产结转。对东极菜场、东极综合消费品市场、东福山海防执勤码头、海水淡化厂等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六是对下属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严格审查,所发生的费用属实,现按相关制度补齐支出凭证所需资料,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财务检查及业务指导职责的镇财会中心行政总会计进行提醒谈话。七是对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东极列岛休闲渔业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下属公司进行法人变更,选派3名素质过硬的事业编制人员到下属单位任职。
六、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东福山渔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终端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手续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招标投标办法开展工作。二是针对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承租户签订的摊位承租协议存在瑕疵问题,加强合同校对、管理,并更换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三是出台《东极镇招投标管理办法》和《东极镇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调整招投标领导小组,成立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进行《东极镇招投标管理办法》培训指导,制定更加明确和严厉的整治措施,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暗访暗查,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四是规范合同、协议,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及时存档。五是对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对镇资产管理人员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
下一步,东极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东极顺利实施。一是要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把巡察成果与“清廉东极”、“清廉村社”打造有机结合,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大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督查,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努力锻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巡察成果与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发扬驰而不息的精神、锲而不舍的毅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标准和干劲,推动各项工作高水平开展,使整改成果成为推动东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6048065;邮寄地址: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邮编316141);电子邮箱371834403@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